相关链接:
50县市区追补教育经费4.5亿元
湖南在线2月24日讯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湖南省督学顾问和部分省督学座谈会上了解到,湖南2007年通过实施“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取得显著成效,考核的51个县市区有50个县市区共追补教育经费4.5亿元,同时通过督导进一步保障了教育经费投入,促进了办学条件的改善。
2007年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的第一年。全省在迎接国家对湖南“两基”督导检查、深入推进“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督促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取得可喜成绩。国家督导检查组对于湖南的“两基”工作给予高度评价,2007年7月正式向省政府行文,认定湖南省全面实现了“两基”目标。在深入推进“两项督导评估考核”中注重督政,注重强化党委、政府教育责任,促进教育环境不断优化。当年所督导的51个县市区,有24个进一步理顺了教育人事管理体制,有50个县市区追补教育经费4.5亿元。同时,进一步推进了教育经费投入的保障,51个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2006年比2005年净增12.2亿元,增长26.13%,教育投入总量中财政拨款所占比例达到82.63%%,真正实现了以财政拨款为主。有50个县市区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有50个县市区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实现了增长,51个县市区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部由财政全额保障,大多数县教师的政策性津补和“三金”等福利待遇落实情况明显好转。
参会的省督学顾问和省督学分别就教育督导要重督政、督经费、督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督民办教育规范、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督高校产学研结合等方面问题发表了看法。他们提出要加大力度,重点关注和解决教育难点问题,特别是一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问题。副省长郭开朗强调新的一年,教育督导工作要进一步依法依规、紧紧围绕教育强省大目标开展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湖南今年将完成首轮督导最后36个县市区的“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同时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要求,将启动教育强市、教育强县的督导评估工作。
教育督导条例公开征意见
教育部报送国务院审议的《教育督导条例》22日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教育督导条例》出台后,将是我国首个教育督导条例,今后教育督导工作将有法可依。
目前在中国政府网上发布的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教育督导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介绍了今后我国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情况。其中,教育督学的内容是教育法律的执行情况,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实施情况,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等。
目前我国教育督导以兼职为主,《条例》征求意见稿介绍,今后我国将建立专职教育督导队伍,专职督学为国家公务员,要求本人从事教育行政管理工作10年以上。今后县级以上政府将根据当地教育规模、在校生比例,配备督学编制。
此外,县级以上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对下级政府的教育督导,每届任期内不少于一次。
据了解,解放后教育部就有专门的督导机构,1986年以后,我国重新恢复了教育督导制度。 据央视国际
[上一页] [1] [2]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