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年11月份酝酿的长江大桥单双号通行,从9800多份调查问卷看,超过2/3的市民表示反对,这一方案事实上已经搁浅。(《扬子晚报》2月25日)
应当说,单双号通行方案胎死腹中,实属公众预料之中的事。
因为,这项公共政策不仅剥夺了有车一族和机关单位的用车权,也有悖于南京跨江发展的城市战略。
当然,此方案搁置,意味着南京三座长江大桥上过往车辆,将长期陷入“肠梗阻”怪圈不能自拔。针对这种情况,有市民提议取消大桥的收费;专家也建议,应把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甚至可以像武汉那样,把已经出让的大桥经营权赎回。
政府赎回大桥经营权的建言,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仔细思索一下,专家的建议很中肯,也挺符合城市整体发展战略。一方面,能减轻通行压力,有利于道路畅通。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像桥梁等公共设施,基本都是靠市场多元化投资兴建起来的,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车辆保用量的超速增长,设卡收费的弊端也逐步显现。尤其是一些连接城市的重要路桥,过卡交费难、耽搁时间长,已成为道路拥堵的重要因素。如果政府把城市类似大桥公共设施的经营权买回后,完全取消桥梁收费站,车辆拥堵的状况将大大缓解和改观。
与此同时,政府赎回大桥经营权后,由于没有收费站的障碍,不仅能节省市民的出行成本,也符合城市长期发展战略。譬如,处于南京长江大桥的江北楼市,就能与整个南京城市发展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更为重要的是,现代政府服务理念告诉人们,发展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应确立政府为主导的投资模式,这才符合公民纳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逻辑关系。尤其在当前,政府在财力日益丰厚,以及筹集资金压力缓和的情况下,政府有义务和责任,赎回一些重要公共设施(像武汉大桥)。其实,像政府赎回公共基础设施,并取得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事,并非没有先例。比如,从2000年起,上海的南浦大桥、杨浦大桥、徐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浦东机场等项目的赎回经营权问题,都一一进行,随后取消了收费。这些路、桥、隧取消收费,对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容市貌,以及城市经济的综合发展都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类似于政府赎回路、桥、隧的建议,还走进了地方“两会”。前些天,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委员胡泽民在政协会上,郑重提出政府出钱将大桥的经营权赎回的议案。诚然,政府想赎回公共设施经营权,不是一件轻松的事,自然会遇到来自投资方的阻挠和反对,但是,从城市的长远发展着眼,即便政府现在增加一些支出,甚至付出一些代价,这笔支出账不仅划算,而且符合公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