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人冒领损失2000元
目前受害人已向辖区派出所报警
本报记者 马培贵
“办的信用卡一直没有收到,却收到催促还款的电话。”昨日,读者郭女士致电本报,反映其信用卡被他人冒领并盗取2000元的案例。
郭女士介绍说,2007年9月的一天,一位自称深圳某银行工作人员的刘姓男子来到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波托菲诺商业街她工作的032B店铺,推销该行发行的信用卡。听完该男子的介绍,郭女士申办了一张。
之后,郭女士静候银行信用卡早日送来。可是两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郭女士一直没有收到自己的信用卡。去年12月17日,她再也忍不住了,便主动拨打该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电话,不问不要紧,一问吓一跳。客服小姐告诉郭女士,她的信用卡早已办好并已送到,同时该卡已被激活,透支了2000元。“信用卡肯定被人冒领了!”
郭女士质疑:信用卡是用挂号信投递的,要凭身份证才能签收。可是,她的身份证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啊,是谁签收了信用卡呢?再说了,激活信用卡要提供申请人申领时登记的家庭电话或手机。可是,她打出了自己的手机及家庭电话的通讯明细单,并没有这方面通话记录。对此,银行解释说,资料显示,郭女士的信用卡是通过网络银行激活的。通过网络银行激活信用卡,只需输入银行寄出的密码即可。郭女士又纳闷了:自己从来没有收到过银行寄来的密码函。难道密码函也被人冒领了?事情发生后,郭女士多次打电话给该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要求银行查清并解决问题。对方则要她还清透支欠款、利息及滞纳金。郭女士认为卡被别人冒领了,自己没有还款义务。
郭女士继续找银行交涉,获知有关她的信用卡的详细资料。银行资料显示,银行于2007年9月29日收到郭女士的申请材料,于10月31日批准,两天后信用卡从位于珠海的制卡中心通过挂号寄出,客户一般情况下于15日内收到。资料还显示,银行批准发卡的次日,银行以平信方式从深圳寄出该卡的密码函。银行建议她,到收信地址附近的邮局查询签收记录。
郭女士最近收到的银行对账单显示,目前她名下的信用卡欠债2083.05元,其中包括2000元的本金、利息及滞纳金。1月2日,郭女士来到南山区沙河派出所报案。警方受理了此案,并向郭女士发出了报警回执。截至发稿时,郭女士没有接到有关此案的进一步消息。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该银行信用卡客服中心的客服电话咨询。值班小姐称,针对此事,银行反欺诈中心会派专人调查处理。(请郭女士领取报料奖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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