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二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毕永光)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公布修订《选民登记法》、《行政长官选举法》、《立法会选举法》咨询文件。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下午举行发布会,介绍修改三项选举法律咨询文件内容和咨询工作安排。
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司长陈丽敏出席发布会。她表示,咨询文件中提出建议修改的内容,是在总结澳门特区成立以来历次选举的经验、听取各方面意见和考虑廉政公署和相关执行部门的意见,以及研究参考其它地区与选举相关规定之后作出。
根据基本法,澳门先后于二〇〇〇年、二〇〇一年、二〇〇四年制定了《选民登记法》、《立法会选举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法》。此次建议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提前为年满十七岁的合资格市民作选民登记、取消选民证、提高立法会选举中社团成为法人选民的条件和完善界别或界别分组的确认制度、加强打击贿选的力度,强化选举委员会的职能等,保证选举公平、公正。
行政法务司司长办公室、行政暨公职局及法律改革办公室将于今日起一连三天,为澳门各界人士及团体代表举行共三场解释会,另于三月份内继续举行解释会及公开咨询会。
澳门明年将进行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换届选举。此间舆论认为,三项选举法律修订将为明年选举的顺利进行铺路。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