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皓)市民政局昨天宣布,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延长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期限4个月,即从2008年3月至6月,继续向低收入群众发放每人每月2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波动受到影响。
据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介绍,实时监测结果显示,截至今年1月,本市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持续在较高水平运行,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基本消费品价格仍将上下波动。
根据这一情况,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延长临时生活补贴的发放期限4个月,即从2008年3月至6月,继续向低收入群众发放每人每月20元的临时生活补贴,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因物价波动受到影响。
同时,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本市在2008年“两节”期间已将慰问标准按低保单人户及2人以上户为单位分别提高100元和200元,为此,市财政增加支出近1400多万元。据统计,全市共走访慰问社会救助对象13.34万户、26.82万人,支出慰问金及慰问物品折款7518.57万元。RJ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