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月27日,夜幕下的武黄高速武东收费站 记者萧颢 摄 |
审计署公布收费公路审计公告——
武汉机场高速多收一亿通行费
武黄高速转让时,一名外商从中牟利14.5亿元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国家审计署27日公布2008年第2号审计公告,公布18个省市收费公路审计调查结果。公告指出,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149亿元。
此外,武汉机场高速违规提高通行费标准,多收1亿多元;湖北省将建设国道、省道等项目所用129亿元银行贷款,违规计入收费公路债务;武黄高速转让时,由于少数领导插手,一名外商从中牟利14.5亿元等问题,均被曝光。
条件较好的二级以上公路几乎都在收“买路钱”
2006年,审计署对北京、湖北、广东等18个省市收费公路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除北京和上海外,至2005年底,包括湖北在内的16个省市二级以上公路总里程的54%是收费公路,条件稍好的二级以上公路几乎都是收费公路,不符合国家关于“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的指导原则。
至2005年底,18个省市收费公路银行贷款余额高达8000多亿元,部分收费公路存在偿债风险。与此同时,大量土地被违规征用或闲置。
乱收费、多收费、延长收费期“高价公路”增加社会负担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在公路上违规设站、提高收费标准、将政府还贷公路随意转为经营性公路,加大了社会负担。
审计发现,辽宁、湖北等16个省市在100条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其中河南省郑州黄河大桥总投资1.78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100万元,在1996年已用收费还清了全部银行贷款后,违规继续收费14.5亿元,还将收费30亿元。
审计发现,浙江、安徽等7省市提高收费标准,多征收通行费82亿多元。浙江、湖北等省为增加部分高速公路公司的经营业绩,通过违规批准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多收费40.9亿元。成都市、武汉市和南京市的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分别比当地同等级公路高出1.37倍、1.1倍和0.42倍,其中武汉市机场高速公路2002至2005年多收取通行费1.15亿元。
审计人员抽查发现,山东、北京等12个省市35条经营性公路,由于批准收费期限过长,获取的通行费收入高出投资数倍乃至10倍以上,成为“高价公路”。如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收费年限为30年,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北京首都机场高速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还将收费90亿元。至2005年底,湖北省将建设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及其他项目所用129亿元银行贷款,计入收费公路债务,相应延长了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
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六成系越权、违规审批
审计调查山东、江苏、浙江等10省市106个公路经营权转让项目发现,地方政府越权和违规审批经营权转让项目64个,占转让项目数的60%。部分地方转让18个项目获取的243亿元资金中,有170亿元是受让方以被转让公路作质押取得银行贷款支付的,占70%。这不仅未达到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路建设的目的,而且让一些单位以极低的风险代价控制了巨额公路国有资产。
审计发现,少数地方领导利用职权违规插手公路经营权转让,一些单位和个人从中牟取私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如湖北省武汉至黄石高速公路对外转让时,由于少数领导插手,一名外商从中牟利14.5亿元。
收了通行费都被发了“人头费”
审计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门随意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导致“特权车”、“人情车”问题突出;少数收费公路管理部门机构臃肿,人员收入偏高,通行费收入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支。有的监管失控,造成一些收费站点人员超编严重。如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大桥管养所收费管理人员编制30人,实有144人。此外,也有一些收费公路管理人员收入过高。
此外,一些收费站设置过多过密、收费期限过长等问题一直未有效解决。如四川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上的284个收费站中,有131个间距不合规,其中10个收费站与其他站相距不到10公里。
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向有关省市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依法向司法、纪检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15起,目前已有34人被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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