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背景: 建国50多年来,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军队法制建设,先后出台了《兵役法》《军官服役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对于军人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却至今未形成一套相对独立、稳定的法规体系,其结果造成我军目前的工资福利待遇改革缺少严格的法定程序。
议案心语: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加强军人生活待遇的法制建设,是市场经济对军人待遇工作的客观要求。建立军人福利待遇法规制度,提高军人工资福利待遇,解决军人现实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钢铁长城"就更加牢不可破。”
议案现场: 作为我国第一个国防经济学博士,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海军某水警区政委陈俨善于用经济学思维去思考部队建设问题。在基层海岛部队多年的带兵经历,使他获取了基层官兵需求的第一手资料。这其中,涉及官兵利益的问题最多。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陈俨正式递交关于制定军人福利待遇法的议案。
议案追踪: 2006年,总后勤部相关负责人在两会期间表示,要根据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政策,调整提高军人工资待遇,使官兵生活水平随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得到相应的改善。
议案链接: 从2005年1月1日起,士兵伙食费标准大幅提高,官兵饮食保障由温饱型向营养型转变。从2006年7月1日起,较大幅度提高了军人工资。从2007年7月1日起,排职、连职军官在现行岗位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40%和150%。建立建制旅团级单位领导职务军官岗位津贴制度,对享受对象和津贴标准作了明确。从2007年1月1日起,调整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相应调整这部分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