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上海2月29日消息(记者肖志涛)记者从上海金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目前金山区人民法院“诉讼事务中心”已经正式揭牌启用。一门式服务将更为方便群众诉讼。
上海市金山区法院副院长沈英明对记者说,诉讼事务中心是为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突出方便群众诉讼、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宗旨,经反复研究论证并后成立的。
其主要任务是为诉讼当事人提供便捷、规范的一站式服务,并加强对案件流程的监督与管理,内设“诉讼引导”、“材料收转”、“案件查询”、“案件催办”、“约见法官”、“中介事宜”、“公告办理”、“财务收退费用”、“上诉移送”、“便民服务”等10个服务窗口。接待当事人的窗口由原来的2个增至10个,大大增加了接待力量。该中心履行着两方面的职能:对外为当事人提供各种诉讼服务,服务于当事人;对内集中管理实施审判辅助事务工作,服务于审判。既是我院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诉讼的一项新举措,也是我院完善审判运作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的一项新探索。
据悉,金山区法院此举旨在借鉴和创新法院服务功能,使当事人在诉讼事务中心能够得到十分方便、快捷的服务,使法院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社会、贴近群众。
据了解,在金山区法院开设的十个服务窗口中,“案件催办”、“财务收退费用”、“便民服务”等服务窗口及“材料收转”中转交法官转送的材料窗口均是首次设立的。金山区法院将涉及在审案件的相关材料和事务集中由一个部门处理,为相关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规范的一门式服务,做到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法官有人找,上诉有人办,受到了当事人特别是农村群众的一致好评。
上海金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嘉康是“诉讼事务中心”第一个受接待的当事人,他为代理的一起民事案件递交证据材料。在“材料收转”窗口递交证据后,工作人员出具凭证并告知:当天下午材料即可转到承办法官处。田嘉康律师高兴地说,诉讼事务中心的成立使当事人诉讼更方便,更快捷,是法院转变作风的绝好体现。
记者在新启用的诉讼事务中心看到,中心还专设了案件催办窗口,接待当事人对法官所办案件的催办,这在其他法院是没有的。
沈英明副院长说,诉讼事务中心正式启用后,该院将在实践中不断总结、规范和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将司法为民进一步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