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合肥2月29日消息(记者刘军)记者从合肥市运管部门获悉,为了解决上下班高峰时期的“打的难”,从3月5日起,合肥市将禁止出租车在7:00~8:30和17:00~19:30这两个时间段交接班,在这两个时间段以交接班为由或在营运中以任何理由拒绝载客的行为一律视为拒载都将受到重罚,一年两次拒载将吊销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据了解,从2004年起,合肥市就推行“错时交接班”制度,倡导出租车不要在上下班高峰时期交接班。但是由于很多出租车驾驶员习惯于过去与市民上下班时间同步的交接班时间,以及白班和夜班驾驶员的利益分配等原因,长期以来,在上下班高峰时间段,出租车以“交接班”为由拒载的现象十分普遍。
为此,合肥市运管处修改了《合肥市出租汽车“错时交接班”制度》,规定每天上午7:00~8:30和下午17:00~19:30的这4个小时里禁止出租车交接班。如果出租车在禁止交接班时间内交接班的、在营运时以各种理由拒载的、以任何形式或理由“择客”的,都视为拒载。一经查实,都将从严从重处罚。其中,一次拒载,对驾驶员处罚500元,停业整顿3天,并进学习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一年内发生两次拒载,吊销出租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驾驶工作,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延期半年审验;此外,还将追究所属公司的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