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级别不统一,缺乏行业性自律规范,基金业政协委员建议统一监管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韩平、王雷、周乐瑞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富国基金副总经理谢卫昨天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内理财产品规模已超过10万亿元,但如何规范亟待破题。
理财产品规模占GDP四成多 谢卫是基金行业内惟一的全国政协委员。他说,2007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完成,在中国宏观经济持续向好与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百姓的理财意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财产性收入”被肯定和鼓励后,理财需求更是呈现出异常活跃的氛围,国内理财市场在需求和供给两方面都有了大踏步发展。
谢卫说,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银行理财产品的数量已超过2100只,全年发行规模估计超过1万亿元;基金的净资产规模从2002年的1266亿元发展到3.1万亿元;保险业可运用资金余额已经超过3万亿元;私募基金的总规模在7000亿元左右;信托业资产规模约为7000亿元;社会保险与养老资金的总规模大概在8700亿元左右。粗略计算下来,理财产品的资产规模总量已接近10万亿元,这一规模约占2007年GDP的42%,占国内居民存款的25%,是沪深两市流通市值的30%。
监管不力或影响金融安全 谢卫表示,国内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已经非常之大,并且还将以较快的速度增长。然而其监管现状却不能令人满意,导致可能存在巨大的潜在金融风险,直接影响国家金融安全。
首先是对各类金融理财产品的监管和法律级别不统一,缺乏明确的监管原则。比如,信托投资的资产管理由《信托法》规范,基金的资产管理由《证券投资基金法》规范,这两部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证券的资产管理由《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规范,该办法由证监会制定。社保基金的资产管理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该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财政部制定。对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和私募基金目前,还没有专业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整个资产管理缺乏行业性自律规范也是一个重大隐患。谢卫介绍,目前国内的证券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对资产管理都没有进行过行业性的自律规范,国内也没有欧美发达国家的证券资产管理行业协会。从这个角度来说,其实是自家的孩子“家长”不管。
此外,国内各监管机构对资产管理业务大多采取事后性监管,事先的预防性监管较少。面对不断创新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机构面临着极大的挑战。
谢卫表示,我国目前有必要建立一个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法律;由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共同组成资产管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会,互通信息,共同制定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规则,协调监管行动。
另一方面,要加强资产管理行业自律,成立资产管理的行业协会。由协会制定资产管理的业务规则、从业的基本道德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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