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3月2日电记者郭建珍记者今天从山西省高院获悉,今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在4月、6月、9月分三次对全省法院涉及民生的问题开展10个方面的专项检查,严厉惩处充当“案托”的法院工作人员。
这10个方面检查内容是:继续对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绝不允许超标准超范围收取诉讼费用;对院属事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奢侈浪费和大吃大喝行为;对超审限、执限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对保全、执行款物的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启动案件质量评查,落实错案追究制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对现有举报案件进行清理,对线索清晰影响恶劣的案件要立案查处;对法官吃请、请吃、请托的问题进行整顿,严惩充当“案托”的法院工作人员;对庭审作风进行专项检查;对警容警纪、警车驾驶开展专项检查;对公开审判、回避案件管辖、审判流程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