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3月3日电(记者姜敏)记者从沈阳市政府了解到,该市新近出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方案”,计划投入36亿元,用两年时间解决12.8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题。
据统计,沈阳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在700元以下需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有12.8万户。
列入沈阳市住房保障对象的有三类: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孤老、残疾、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的无房户;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住房困难户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保障的面积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据沈阳市副市长邢凯透露,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孤老、残疾、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力的无房户等困难家庭,主要通过实物配租方式予以保障。到今年年底将建成5万平方米廉租周转住房。对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住房困难户,则主要通过住房租赁补贴方式给予保障,截至2007年底,沈阳已发放租赁补贴4365万元。而对城市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主要通过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予以保障。今年将陆续开工建设3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其中1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在年内建成,余下170万平方米将在明年底建成,计划用两年时间,使12.8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据介绍,今年沈阳市将列支1.26亿元,向4.62万户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该市计划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中按10%的比例提取廉租住房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