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四日电(记者 陶社兰)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传化集团董事长徐冠巨今天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应建立基础性的引导机制,通过赋予社会责任标杆企业税收优惠、优先采购权等方式,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正在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徐冠巨接受采访时说,民营企业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已成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但社会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片面理解社会责任。
徐冠巨领导的传化集团是中国知名的多元化民营企业集团。二00七年,集团实现工业和服务业总收入一百零三点七亿元,利润九点四七亿元,上缴税金六点五亿元。集团位列中国大企业集团竞争力五百强第一百三十九位,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第八十四位,中国品牌五百强第九十九位。
“企业的社会责任既体现在依法纳税、诚信经营、提供就业、回馈社会等物质财富的创造和奉献上,也体现在企业家的精神追求、企业的发展境界、企业文化建设、知识财富的积累等精神财富的创造和奉献。”他说。
徐冠巨认为,制订一套立足民营企业发展实际,具有系统性、指导性、实用性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对于推进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推动企业的健康成长具有积极的意义。为此,建议政府主管单位牵头,联合各有关单位制订一套能有效推进企业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其中包括:
――在自主创新、做强做大企业方面的社会责任。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缴纳更多税收的同时,遵循科学规律,进行科学决策,实现健康运营;加大科技投入,重视制度创新,追求文化再造,打造品牌企业。
――在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方面的社会责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企业必须自觉承担的责任;治污减排,降低能耗,是企业的基础“功课”;要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
――在扶贫济困、热心慈善公益事业方面的社会责任。民营企业家应给社会这样一种印象:哪里需要有人承担社会责任,哪里就会出现有社会责任感的民营企业家,推动民营企业家群体从“功利价值”向“责任价值”转变,从企业家向慈善家提升。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