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社会保险法(草案)》已于去年12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为什么您还要提一个与社保有关的议案?
高洪: 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建立科学、健全、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我有这份责任把在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的问题反映上去。
去年12月,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提出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并将社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作为规范的重点内容。这是在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承受能力,紧密结合当前社保制度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矛盾,对社会保险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更为严格的法律规范。
记者:那么您觉得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存在或者说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高洪: 现在还有两个重要的问题是需要我们重视和慢慢去解决的,一个是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问题,一个是管理问题,这是资金筹集与管理是社保的核心问题。伴随着我国社保资金支出的大幅增加,给社保基金的平稳运行带来很大的压力。
一方面是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范围偏窄,社会保险扩面难和欠费严重。以云南省为例。目前,云南省国有企业职工现已基本参保,而非公企业因企业主利益和职工流动性较大等原因,参保积极性不高。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率为工资总额的20%,医疗保险费率为6%,失业保险费率为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各按1%缴纳,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综合费率将达到工资总额的近30%,社会保险费率在一定程度上已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已成为许多非公有制企业不愿为其一般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障费的主要原因。
另一方面是社保资金支出增长较快,缺口逐年加大。因企业退休人员逐年增多,养老金、失业救济金、工伤待遇等标准逐年提高,医疗费用上升过快等原因,导致社保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负担单位的医疗保险欠费已经危及到医保制度的平稳运行。
记者:有这方面的例子吗?
高洪: 还是以云南省养老保险为例,从2003年至2006年,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从51.93亿元增加到66.44亿元,年均增加收入约4.8亿元,而基本养老保险支出却从61.78亿元激增至86.59亿元,年均增加支出约8.3亿元,省管养老保险基金每年缺口高达15亿元,至2007年,此缺口已接近16亿元,需要国家转移支付才能确保发放。由于国家转移支付的资金与云南省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以及开展扩面征缴工作紧密挂钩,使得养老基金的发放面临巨大压力。
记者: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
高洪: 我认为原因有三个:一是社会保险资金统筹层次偏低;二是筹集渠道狭窄、筹集方式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三是投资运营过程不能用最佳的投资组合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记者:您开始就强调,需要建立科学、健全、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那么这种理想状态的保障体系如何构建?
高洪: 目前来看,首先亟需改变保障制度不统一的现状。国家要统一社会保障的政策、费率和标准,消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难的障碍。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消除因区际转移困难对社会保障资金征缴和发放所形成的阻碍,满足市场经济对劳动力自由流动的要求。第二次应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统筹层次。目前由国家和省一级进行统筹管理的养老保险等要真正体现高层次的管理水平,在全国实现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条件具备时,可积极参与区域统筹,有效提高社会保障基金的融资运营增值能力、抗风险能力,增强其社会保障功能。第三是建立委托经营机制,实现社保基金监管与运营的有效分离。应委托有资信的专业金融机构具体经营社保基金,并随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适时开拓新的投资领域,提高运营效率,实现保值增值,使基金运行步入良性循环。第四是设立社会保险资金强制性筹集方式,将应征缴的社会保险资金足额及时征缴到位。对那些恶意欠交者,不仅要限时补交,而且要根据情节给以罚款。同时,在制定强制性措施时,要注意区分不同企业的情况,加强分类指导。一些社会公益性企业,如环卫公司等,可考虑以财政补贴方式实现社会保险费的交纳。第五是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运营方式和委托经营机制等进行规范和约束。加强舆论监督机制的建立,实现基金运作管理的公开和透明。及时查处和纠正基金运营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保证社保基金运营合法、有序和安全。第六也很重要,那就是要科学预测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的需求量与供给量,合理确定个人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比例。增加财政投入,降低社会保险征缴费率,有效减轻参保者的经济负担,提高参保率,扩大社保覆盖面。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