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之上附加了过多的功能,与现代法治理念并不符合
期待户籍改革为流动学生高考困境破冰
杨涛
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全国人大代表王元成,北京义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振宇做客新浪网演播室,就外来务工子女享受免费义务教育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在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拥入城市,城市化进程加快的今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和高考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应当说,国家这几年一直特别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读书问题,越来越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就学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但他们就地高考的问题却始终难以解决。尽管《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省级招生委员会可按照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本地区实际就报名条件、时间和有关要求作出具体补充规定。但仍然有相当多城市还是规定必须要有学籍和户籍才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因此,大多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只能在高考前夕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这就给考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首先,许多考生常年来父母务工所在地读书,他们在这个地方才有学籍,而在原户籍所在地并没有学籍,因此,他们既在读书地不能参加高考,也不能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等于事实上剥夺了他们高考的权利;其次,由于各省教材不一样,各省也自主对高考进行命题,在父母务工所在地读书的学生,可能就不适应原户籍所在地的高考,这使得他们即使能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也在考试上处于一个非常不利的位置;再次,从父母务工所在地到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为了取得学籍,他们通常要提前半年转学到原户籍所在地),由于人生地不熟,远离家庭与陌生的环境,都是一位参加高考的学生的不能承受之重,这将极大影响到他们的情绪和考试复习。
这种由于户籍壁垒造成的流动学生高考的困境,有违法治精神和建设和谐社会的理念。从大的方面讲,城市化进程不可逆转,城市要取得和谐,就应当有序地接纳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子女,保障他们的合法权利,使得社会保持稳定。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不让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参加高考,侵犯了他们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是一个很广泛的权利,参加高考的权利就是其中之一,如果仅仅因为户籍而造成他们不能参加高考或者带来很多麻烦,那么无疑他们的受教育权是不完整的;其次,这种做法也侵犯了这些学生的平等权。宪法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一个公民的立身安命的权利,不能仅仅因为户籍,使得他们被挡在当地的高考门外。
事实上,外来务工子女在流入城市就地参加高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周光权近日撰文称:“不分情况,一律以户口作为高考‘资格证’,是行政管理思维简单化的表现,是在户口之上附加了过多的功能,与现代法治理念并不符合”。因此,当前必须要从大城市做起,带头落实教育部通知的精神,制定相应的规定来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在流入城市就地参加高考,比如根据学生在流入城市读书的年限及父母在流入城市务工的年限,规定满了一定年限的学生可以就地参加高考。
当然,要根本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改革户籍着手。据《成都商报》3月4日报道,由国务院牵头,包括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劳动保障部等14个部委正在积极协商户籍改革的事情。公安部有关人士称:“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以落户条件取代计划指标”。对此,我期待户籍改革能给外来务工子女带来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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