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薛广勤)2月27日,阳泉市委、市政府做出决定,在2007年省政府奖励阳泉的100万元环保奖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再拨付200万元,共计300万元作为阳泉市环境保护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为本市环境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用于奖励个人),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国家级绿色学校、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集体及负责人、社会各界人士。
阳泉因一度环境污染严重,在全国环境“城考”中没有出过倒数三名,为了治理环境污染,阳泉举全市之力,以壮士断腕的精神抓环保治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从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入手,不惜血本,投入巨资,拔烟囱、治矸山、抑扬尘、搞脱硫,连续三年,一年一个台阶,2006年先是环境污染退出全国倒数“三甲”行列,排队前移6位;去年环境保护再出新绩,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19天。为奖励阳泉市政府的突出成绩,省政府去年奖励阳泉市政府100万元环保奖金。
百万元奖金,该奖谁?资金还未到阳泉,人们便议论开了,街谈巷议,沸沸扬扬,许多市民更是猜测不断,奖谁?市政府也犯难,奖官员,环保工作是大家做的,官员只尽了应尽之责;奖企业,许多企业为环保不计利益,区区百万实在太少;奖个人,给环保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又很多,最后,市政府提出方案从财政中再拿出200万元,共计300万元,作为环境保护的奖励资金,并且市财政每年根据上年实际奖励数额注入一定数量的资金,至少保证补足300万元。由层层推荐,环保部门认可,市环境保护委员会认定,每年进行一次奖励,个人一次2000元,最高不超5000元,集体一次5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评定结果于每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公布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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