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6日电(记者张晓晶) 记者6日从山东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山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由省统一组织政府采购。
据山东省教育厅介绍,从2008年秋季开学起,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教科书和地方课程教科书由省统一组织政府采购。
在保证采购质量和采购经费允许的前提下,可将相关的辅助学习资源(如作业本、地理图册、外语磁带等)一并纳入采购范畴。政府免费提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材经费,统一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发行单位。对列入政府采购的教科书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省物价局依据有关规定统一核价,所核价格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依据。
另外,山东还将加大对全省中小学教材宏观调控力度,强化统一选用,规范教材管理,力争形成全省主流使用教材。据介绍,省教育厅将统筹考虑教材质量、适用性和价格,按照“鼓励使用国家主流教材和山东版教材”的原则,在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基础上进行初选,每学科选定3种教学用书,编制全省用书《目录》。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成教材选用委员会,在省定目录内提出教材选用意向。省教育厅在各地选用意向基础上按照末位淘汰的原则统一调整,每个学科只保留2种教材版本,最终确定各地使用教材品种和用量,并下达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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