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实录:近日,大东区市民杨老先生反映,2003年他将住房卖掉,在协议打部分款的情况下将住房更改为购买人的名字,后期因购房人一直无力付清全款,杨老先生通过法律程序将住房产权要回,又改成了自己的名字,因此这个住房属于未交易成功,却按交易成功收取了6000多元的税。
杨老先生跑了好几个月也没有结果。
帮办实录:市民投诉中心找到相关部门,对方表示已经上报,但这种退税是需要开审议会集体审议通过,一定时限后才能返还的。为了尽快帮老人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催办。几天后,老人反馈6000多元已经拿回了。(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