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穷高工,不如一个勤杂工”、“只因单位性质不同,退休待遇两重天”……企业退休职工慨叹自己退休金低,特别是与机关退休职工退休金差距越拉越大的话语,深深触动了两会代表委员们的心。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再连续三年进一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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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惠民政策让企业退休职工感到安慰,但企业退休职工待遇过低的问题,特别是其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差距过大的问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李滨生委员指出,以目前企业退休职工的收入水平,他们所享有的待遇与曾做出的贡献反差太强烈。
据统计,目前全国尚有1400多万名退休职工没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而不断上涨的物价又让这些老职工雪上加霜,不少老职工顾得上吃饭,顾不上治病,看不起病、因病致贫问题比较突出。
同时,与机关退休职工退休金差距越拉越大,也让企业退休职工深感不安。以云南省为例,2005年~2007年连续3年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上调,企业月人均养老金从714元提高到963元。而这3年,机关退休职工经过调整,到2007年人均月养老金已超3000元。
“中央财政应建立企业退休职工补偿基金,专门对这部分企业退休职工给予必要而适当的经济补偿。”苏立清委员表示,国家对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是欠了账的,主要是低工资与没有社会保障积累。这种补偿实质上是对这部分退休职工当年劳动报酬的延长支付和对无社会保障积累的偿还。
苏立清委员还建议,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和财政支出方面入手给予考虑。比如“十一五”时期,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和公共卫生与保健的投入占GDP比重将从2%~3%逐年调升到4%~5%,这其中,社会保障费用所占的比例应该高一些。
此外,要制定和健全企业退休职工退休金增长的积极政策与长效机制。如对于建立退休金个人账户之前的企业老职工,其提高退休金的资金来源,主要应由国家负担;对虽建立了退休金个人账户,但时间很短的企业退休职工,其提高退休金的资金来源,应由国家和企业共同负担。(本报北京3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