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追债业现状的调查
记者暗访
追债不敢挂招牌 前日,本报刊登的《
全国追债师商讨阳光讨债》一文,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随后,记者从杂志上查到三家有追债业务的公司,随后进行了暗访。除江北的一家公司看起来比较正规外,另两家连公司招牌都没有挂,其中一家要见业务员,还要像地下党一样“接头”。
有人谈业务有人望风 前天下午1:20,记者来到了沙坪坝区紫荆花园里的一家资讯公司。
门前,该公司没有任何标志。
一个30岁左右的“平头”打开了房门。这家公司的办公室,是由一套住宅改装的,除了一套沙发、一个茶几、两张办公桌外,再无他物。看到有人上门,两名同样剃着板寸的男子,一左一右坐在了记者的身边。
当记者假意表示需要帮忙追债时,一名男子很谨慎地说:“黑社会的账我们不收。“当记者表示只是赌账时,他立马改口,“我收了七八年账,没有一次别人不拿钱的。”边说边扬起戴着一枚硕大钻戒的手比划起来。
该男子称,他们收账不需当事人出面,也不需为他们的行为负责,“只要签个委托书就可以了。”男子边说边从办公桌上的文件夹中取出一张纸递给记者。“你遇见我,算运气好,很多收账公司把委托人的钱吞了。”他说。
记者离开时,在门口见到了开门的那个男子,原来他一直守在门口“望风”。
扬言找人误差不超5米 下午2:55,记者根据广告,找到了江北观音桥红鼎国际C座的一家财务咨询公司。
办公室整洁明亮,墙壁上悬挂着营业执照、收费标准以及员工规章等文件。不巧,老总不在办公室。见记者对该公司能否找到欠债人表示怀疑,总经理的女秘书胸有成竹地保证:“要找个人还不容易。不信,你们明天来做个实验,保证能说出人在哪儿,误差不超过5米。”
要谈业务先“接头” 下午4:05,记者拨通了杨家坪一家调查咨询公司的电话。
“你到了建设电影院再打电话。”电话那边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说公司的地址。当记者赶到建设电影院附近再次拨通电话后,接电话的人告诉记者在原地等。记者等了大约10分钟,一名身穿黑色夹克的男子出现。
该男子带着记者七拐八拐,走进跃华新都的一间没有招牌的房间。在里间,记者看到墙上挂着营业执照。“这个注册名称怎么和你们报纸上登的不一样?”记者好奇地问。“我们有五、六个广告呢,都是不同的公司名。”黑衣男子说。
隔着办公桌,黑衣男子不停地吹嘘公司的追债成功率有多高。“我们就一直跟着那个人,从早上出门,跟到晚上回家,那人最后没办法只得还钱。”男子讲述了一个通过贴身跟踪成功讨债的例子,难掩脸上得意的表情。
通过交流的深入,男子开始帮记者制定初步的找人策略:首先,可以在欠债人经常活动的社交圈入手。如果不行,再对欠债人居住地展开调查;如果还不行,就找人查手机通话记录,找那些与其通过话的人,然后再顺藤摸瓜。“不过,你知道查通话记录要找内部人,得花钱。”黑衣男子强调费用要委托人承担。“我们收30%,要找人,先交4000元吧。”男子出价。
“找到人也不还钱,可不可以帮忙教训一下?”记者提出了追债以外的要求。“这个,我们不会出面,不过可以帮你找人。”男子爽快地回答。
公众调查
过半数市民支持“阳光化” 前天,本报公众调查中心对这一现象进行了电话调查,共有包括教师、公务员、离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等在内的457位市民参与。
四成人反映“追债难” 欠债的反倒成了大爷,讨债的却成了受气的“杨白劳”。调查中,有196位市民表示有过“追债难”经历,占受访者的43.2%;另有24.7%的市民表示手头有两张以上超过约定日期尚未归还欠款的借条。
虽然追债师为不少人挽回了损失,但个别追债公司在追债过程中,采用的一些非法手段甚至暴力行为,又使得人们心存疑虑。调查中仅有17.5%的人表示会委托追债师。
建立全国联网系统 从事装饰生意的王先生表示,业务上频频发生的“追债难”常常让人无奈,而通过法律诉讼程序相对繁琐,还要支付律师费,承担败诉风险,尤其是在“执行难”的现状下,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经常发生。“追债师既然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如果能通过立法或行业规章等方式,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既可以解决"老赖"拖欠问题,也可以避免非法暴力事件的发生。”
调查中,52.4%的受访者和王先生持同一看法。此外,对“如何从根本上破解讨债难现象”的问题上,“建立全国各行业联网的诚信系统,让欠债人知道不还钱的代价”和“在法律上对欠债现象予以必要的威慑”是调查中排名前两位的建议,分别有43.1%和37.4%的市民提议。
市民亲历
追债公司形象不佳 前日,本报有关追债师的报道见报后,许多当事人向记者数落追债公司的种种劣行。记者梳理本报热线信息,发现从去年到现在,反映追债公司问题的线索有26条,集中在反映追债公司不诚信、漫天要价、单方毁约等。
讨债就像在敲诈 “八九个男子统一剃着平头、手持刀棒将门市围住。这种阵仗只有在香港的警匪片中看到过。”说起一个月前被追债的事,郑先生仍是心有余悸。
郑先生所在的公司曾为一项目施工方作担保,谁知合作出现分歧,大家分道扬镳。1月31日,几名声称是讨债公司的男子来到郑先生所在公司的门市部,将正要下班的员工围住。“拿几万块的过年钱,了结这个项目。”领头的男子拿着刀威胁公司负责人。
一名副总因为质问了一句对方是干什么的,就被一男子捅伤臀部。“那些男子下手确实太狠了。”郑先生很愤慨地说,就算公司欠了钱,也可以由合作方出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不应该叫什么所谓的讨债公司来讨债,“明显是在敲诈”。
“很多追债公司的人是社会闲杂人员,根本不讲违不违法,追到债就算好汉。有些还有黑恶势力背景。”曾当过追债公司业务员、自称姓徐的丰都男子这样表示。
黄先生在去年请一家追债公司帮忙追还5万元借款。合同约定,追回来的借款,他得40%,其余的归追债公司,还写了欠条。由于钱一直没有追回来,黄先生要求追债公司退还欠条,可对方就是不肯,而且还用刀威胁他。他根本不敢去招惹这家公司。
只管提成不讲诚信
几年前,曹女士的朋友欠了她10万元一直不还,虽然她手中有借条,但就是拿朋友没办法。他还扬言,“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曹女士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找到一家经常在媒体上打广告的讨债公司。
当时双方约定,对方从追回来的10万元中可以提成25%。之后,追债公司只追回了3万元,就直接扣除了2万元作为提成,而剩余的钱,他们就不管了。
“这明显是在变相敲诈!”曹女士称。
专家观点
特殊追债并不过分 贴身跟踪、查询通话记录等追债手法,是否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祖军。
李教授认为,查询他人通话记录的追债手法,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贴身跟踪则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在“欠债不还”日趋严重的今天,使用这样或许会侵犯到“老赖”某些权益的追债手法,并不过分。国家既然允许“追债师”持证上岗,实际上就是默认了他们所采用的若干追债方法。“但是,这些手法的使用,一定要掌握好一个度,绝不可触犯刑律。
本组稿件由记者唐中明刘海燕王明实习生黄月采写 制图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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