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07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在北京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草案,决定2017年香港特首可由普选产生。中新社发廖文静 摄
中新网3月7日电 因应传媒就欧洲委员会向理事会和欧洲议会提交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报告的查询,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6日作出回应说,特区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特区政府会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进一步民主化,在社会凝聚共识,为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及二○二○年普选立法会铺路。
回应指出,我们欢迎欧洲委员会报告的结论指出“一国两制”的原则备受尊重,并且为港人成功落实。
然而,委员会的报告就香港政制发展的观察,指“现行制度在二○一七年前不会有重大改变”并不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的《决定》,虽然在二○一二年不会实行普选,但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两个选举办法,可以符合循序渐进的原则作出适当的修改。
回应指出,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并明确了达至普选的时间表。根据《决定》,香港可于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在行政长官普选后,立法会全部议员可于二○二○年由普选产生。这为香港的政制发展迈出至为重要的一步。
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合宪的,并且符合《基本法》。正如民意调查显示,《决定》是受到市民大众所接受。由中文大学在一月份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该文指出,特区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达至普选。现在普选时间表已订定,特区政府会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进一步民主化,在社会凝聚共识,为在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及二○二○年普选立法会铺路。
回应说,我们已在策略发展委员会之下成立政制发展专题小组,为二○一二年的选举办法展开讨论。按照《基本法》实行普选是我们的内部事务。特区政府及中央会按照《基本法》处理有关事宜。我们希望并相信外国政府会继续尊重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