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7日专电(记者赵鸿帆)近日,就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如何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记者采访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临县县委书记陈国荣,他认为在贫困地区应从人才、财政和机制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
“目前,贫困地区农村干部的补助标准太低,千人以上的村"两委"主干每年平均工资仅为1000元左右,千人以下的只有几百元,比不上普通劳动力一个月打工所得,至于其他村干部就更少了。”陈国荣说,“以临县为例,全县有村级干部2000人左右,每个村平均有3名干部,工资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办法。一名村级干部平均年薪仅在1000元左右。”
在贫困地区,由于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村子里只留下妇女、儿童和老人,很多村子成为“空壳村”。陈国荣指出,这些村子处于发展的萎缩状态,农业萎缩、经济萎缩、教育萎缩、基础设施萎缩,从全国来说“空壳村”现象已经成为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陈国荣认为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五方面:一是税费改革后,取消了向农民的直接收费,村里可支配财力大大减少;二是贫困地区多数村集体经济薄弱,没有固定收入;三是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太低,只能勉强维持日常运转;四是农村“一事一议”难以开展,公益事业的发展和维护主要靠村集体承担。五是村集体的历史债务沉重。
陈国荣说,在这种情况下,选拔村干部成为非常棘手的问题,农村有能力的人不愿当,原来的村干部又因为补助低经常出现撂担子现象,致使农村干部队伍素质低而不稳,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严重削弱,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陷入困境,新农村建设有可能落空。
陈国荣认为,为了加强基层政治民主建设,解决根本问题,首先要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稳定干部队伍。他建议,一要尽快建立农村干部财政供养机制,积极推行村干部月工资制,由现在的每月100元左右提高到每月至少1000元,使农村干部能够安心工作;二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三要建立农村公益事业预决算机制,把贫困地区农村公益事业投资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预算,减轻村集体负担;四要建立农村“一事一议”约束机制,研究制订“一事一议”的具体政策规定,或者将其提升到法律层面,使“一事一议”有法可依,确保“一事一议”制度的顺利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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