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冠巨: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全方位的、立体的
2008年3月8日15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主题是“新阶层人士谈社会责任”。王健林、刘红宇、刘迎霞、徐冠巨、韩方明五位委员将出席记者招待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中华工商时报]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华工商时报的记者。我有两个问题,一个问题是给徐冠巨委员的,当前对中国新阶层的说法不一,理解也是不一样的,您作为新阶层的代表,是如何理解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全国政协委员
徐冠巨]社会各界对于我们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广泛的讨论,在这里我谈谈我的一些基本想法。我想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是全方位的、立体的,企业最基本的是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尤其是关系企业内部或者尊重自己内部员工,这是最基本的,这也是我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基础。
与此同时,企业社会责任应该包括像爱国、报国责任,发展企业的责任,诚信守法的责任,道德自律的责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以及热心于公益和慈善事业的责任等等。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便于政府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引导和评价,也便于公众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督和评估,便于我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一个努力的目标和方向。这次两会我就带来一个提案,关于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的建设,为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我希望国家相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个系统性、指导性和实用性比较强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以加强对社会责任的管理和引导,推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郭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