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张军、廖怀凌、陈晓璇报道:十位全国政协委员昨天联名,准备提交提案疾呼调整资源税。
“我们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太高了,调整、提高资源税势在必行,”提案发起人、全国政协委员刘克崮告诉记者。
税费过低致环境受损 “资源税税负过低,使得矿产资源开采方式粗放、浪费严重。”身为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刘克崮忧心忡忡。
矿产回采率低被这位全国政协委员列在了“四大罪状”之首。他给记者列举了一组数据:自建国以来至2003年,中国累计产煤约350亿吨,煤炭资源的消耗量却超过1000亿吨,也就是说,开采的利用率只有35%。这并不是孤立的例子,国际油田回采率平均为60%,而陕北一些油井只有10%。
环境破坏也相当严重。刘克崮委员指出,2006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6000亿元,相当于我国财政收入的9%左右。
资源税税负太低,也无形中拉大了区域经济差异。据了解,我国主要的资源消费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带,但是资源的输出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这不等于是中西部地区在补贴东南沿海地区发展吗?”一位专家如是说。
更让刘克崮等委员难以忍受的是,低资源税给企业留下了很高的利润空间。他指出,近70余家在国外上市的资源类企业,利润中隐含着的资源稀缺性利益被国外投资者廉价占有了。
第 1 页
try showAd(3,0,1); catch(ex)
非金属矿产纳入范围 怎么解决?刘克崮委员认为,首先必须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他告诉记者,目前列入资源税征收清单的,只有油气和一部分金属矿产。
“没有包括100种以上的非金属矿以及水、土地等,我觉得这些都属于资源。”刘克崮表示,应该把资源的概念放大。
计税的方式也要改变。据了解,目前对资源是按销售数量征收定额税。刘克崮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挖1吨煤征10元的税,无论每吨煤价是100元还是200元,税费都是一样。“这意味着他挖的越多,价越高,税负越低,”刘克崮认为,这与“抑制资源过度消耗”的宗旨是反向的。
刘克崮指出,如果改成按销售额征收定率税,就可以发挥“水涨船高”的自动调节机制。“比如说10%的税率,每吨价格100元的时候,收10元,200元的时候就可以收20元!”
这位委员认为,对资源开采的税负重一点,相关企业就有成本压力,就会努力减少使用,“这样可以使整个经济的总成本、总消耗、总代价降低。”他还建议,逐步提高资源税税负,有效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税收应建专款专用制 刘克崮表示,资源税税负的增加,应该在总体税负不增加的条件下,通过税收的结构性变化来消化。
资源税征收后该怎么使用?委员们建议,应该建立专款专用机制,用于补偿资源产出地的经济利益,“任何资源的开采都会破坏环境,矿一开,地就没法种了,马路也会下沉,资源税加大一点,留在产出点,对资源地生态损失也是一个补偿。”
(责任编辑: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