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翔代表:黑龙江农信社的历史包袱该甩一甩了
东北网北京3月8日讯 (记者 曹曦)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黑龙江农信社在50多年的发展中形成的巨大历史包袱,直接影响了支农作用的发挥。我认为,在资金及政策方面应该予以倾斜,该帮他们甩一甩包袱了。”全国人大代表高翔在审议发言时说。
全国人大代表高翔在工作
作为金融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以来,经营实力有所增强,对全省高产稳产作出了重大贡献,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累计纯投放农业贷款65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发展。由于农信社支持的是弱势产业,点多面广、额小分散的放贷特点决定了农信社经营的高成本、低效益。
高翔代表建议:一要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建议2008年对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增加支农再贷款40亿元。黑龙江省为农业大省,凭借农村信用社现有的资金实力已经很难满足“三农”的全方位需求,每年的支农资金缺口都在100亿元左右,主要依靠人民银行再贷款和同业存款解决。2008年支农再贷款最高限额仅为56.85亿元,很难满足我省的农业资金需求。争取同业存款难度加大,成本增加,这对自负盈亏的农村信用社来说,势必导致贷款利率提高,从而加重农民负担。
二要给予农信社持续的支持政策,解决农信社剩余的历史包袱。鉴于农村信用社现有的历史包袱主要是由于政策性因素导致的,应该从考虑农信社持续支持三农、培植财源、与其他金融机构平等竞争的角度,在原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对农信社给予后续的政策持续,使农信社逐步走上规范持续发展的轨道。高翔说,要继续给予农村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资金支持。按照2002年末农村信用社账面资不抵债额解决另外50%,包括贷款形态不实的在正常贷款科目隐含的29亿多元不良贷款。要继续延长税收减免政策的期限。鉴于目前我省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仍然沉重,特别是为了解决国家遗留的城市信用社问题,又接收了72家高风险的诚信社,加大了农信社的经营风险,建议国家在现有税收减免政策的基础上,将税收减免期限再延期五年,即延期至2014年,帮助农村信用社尽快消化掉亏损挂账等历史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