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赵承、周英峰、徐扬) 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认真贯彻执行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代表就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为劳动者撑起保护伞 劳动合同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劳动者的权益进行了保障。
来自新疆油田公司采油三厂第二采油作业区巡检二班采油工人夏热娃娜·阿布都克依木代表说,有了劳动合同法做后盾,我们工作起来心里更踏实,工作也会更努力。
夏热娃娜·阿布都克依木介绍说,采油三厂对法律实施后新来的工人,都会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最开始,是签八年以下的合同,合同到期以后,如果他们愿意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话,公司就会跟他们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人们的生活待遇不断改善,工作环境比以前也好多了。
来自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公司的高级工人技师王亮代表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意义重大,根本上是对人格的尊重、人权的保护,是为数以亿计的劳动者撑起了一把正当权益的“保护伞”,体现了社会进步。
王亮代表说,这部法律加大了对用工单位的约束强度,提高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让无数劳动者为之欣喜。他认为,在劳动力整体供大于求的状况下,买方市场让劳动者处于相对劣势。“法律只不过调整了这架倾斜的天平,并没有让天平转而偏向了另一头。”
对于有人将用工成本提升的责任推到劳动合同法身上,王亮代表认为“毫无道理”。他说,随着经济发展和时代进步,一些企业不能继续“既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饱”,理应承担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
例如,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时,不能约定试用期;同一劳动者同一企业间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王亮代表说,这无疑是针对以往企业用工滥用试用期概念而规定的。
王亮代表认为,企业应该认识价格低、保障少的用工时代正在为历史所淘汰,劳动者也要有清醒的认识,有了法律的保障并不是自己可以坐享其成。
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8600多名职工的民营企业,每一位员工都签有正式劳动合同,并享有“四险一金”。公司董事长李进巅代表说,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的福音,对于靠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获利的企业来说,有着极强的约束力。
李进巅身边的有些企业老总曾抱怨:法律实施后得给工人上保险,也不能随便解雇工人了。“这一点没什么可讨论的。”李进巅说,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只是把工人该得的东西给了他们,并没有付出额外的成本。此外,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让那些靠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不再享有低劳动力成本的优势,与守法企业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这同样也是促进社会的公平。
劳动合同法对用工制度的严格,也会形成反向倒逼机制,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实现规范化发展。李进巅代表说,过去有的企业用人成本低,用人随意性较大,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也是一种推动力。
在充分肯定劳动合同法的同时,李进巅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这部法律的实施细则或司法解释,使这部惠及千家万户的法律更具有可操作性。
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步 劳动者的权益关系到民生,劳动合同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赵峡代表说。
赵峡代表认为,劳动合同法出台以前,劳动关系中经营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用工短期化等现象比较突出,容易引起劳动争议和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经营者与劳动者就要签订书面的固定期限或非固定期限合同,减少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法对于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
对于遵纪守法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有着促进作用,对于有违法用工行为的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就具有较强的约束作用。赵峡代表说,劳动合同法是一部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劳动者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对照法律规定逐步规范用工制度,并与合同到期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赵峡代表说,“我们有信心按照法律规定,把依法用工问题处理好,多给社会创造就业岗位,使这部法律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2008年全国两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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