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失信 要处罚相关责任人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安东建议,我国应制定诚信法,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安东代表建议,我国应制定社会信用信息法,就企业和个人信用收集利用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制,为社会征信机构在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保存、评级、服务等业务方面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
安东说,政府在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建立政府信用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政府信用监察制度,对因为失信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为失信影响政府形象的,相关的责任人员和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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