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回放 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陈菲 璩静)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10日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工作报告中的一组数字引人注目: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从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从“24921”到“85”——5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降幅比例达到99.66%,使得超期羁押这一“顽症”得以较好解决。
“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监督纠正有罪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又重视监督纠正侵犯人权、冤及无辜的问题,努力做到严格依法、客观公正。”贾春旺的发言给代表们留下深刻印象。
“代表、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期羁押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在全国人大代表倪岳峰看来,这是法律监督工作方面最为可圈可点的成果。
贾春旺在工作报告中列举了5年来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措施、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相关措施和成就: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4766件;对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1826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3500人、追加起诉42430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55931人、不起诉34433人;对侦查活动中滥用强制措施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0742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5161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251件次。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建设,推行与监管场所的信息、监控系统联网,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275人,对不按照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等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631件次。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防止体罚虐待、违法提审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了依法文明管理。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依法受理和及时审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重点加强对严重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体利益,因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导致司法不公等案件的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3662件、再审检察建议24782件;对裁判正确的,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五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认真抓好中央确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的改革任务,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2007年,对检察人员的控告、举报比2003年下降37.6%,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检察人员下降51.2%。其中检察官利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277人下降到2007年的92人,下降66.8%。
2008年工作安排。2008年,检察机关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解读:
10日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公布了过去五年中国与腐败作斗争的实绩,称在此期间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报告说,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比例分别从2003年的46.8%和6.3%上升为2007年的58.3%和6.6%。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贯穿着5年来检察机关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将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新举措、新成效、新气象展现给记者。人们可以由此触摸到中国司法进程的清晰脉络。
5年来,检察机关以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目标,以解决制约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为主线,推行了不少改革措施。贾春旺对此如数家珍……
(责任编辑: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