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有关官员称矛盾还可能存在,今年将重点检查《劳动合同法》实施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傅汉荣、许琛、周乐瑞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说,作为两会期间争论不休的一个话题,《劳动合同法》将是今年执法检查的重点之一,大家所提的问题都可以在检查过程中反映上来。
“在委员长报告第28页,今年执法检查的任务安排中专门提到了《劳动合同法》。”李飞说。
李飞表示,《劳动合同法》出台是几届全国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们国家建设和谐社会、建立和谐劳资关系的一部很重要的法律,也是本届常委会在立法上具有里程碑性质的法律。
李飞表示,全国人大非常重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开了很多次座谈会,还专门到珠三角搞调研。由于港澳方面对这个法也特别关注,当时中央有个港澳工作系列小组专门招集有关部门开会,听取港澳各方的意见。
李飞说,《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劳动合同法》是全文公布后收到反馈意见最多的立法项目,共有21万件。其他像《婚姻法》修改、《物权法》立法,最多也就一万多件。”而在21万件意见里面,70%多来自普通劳动者,也有非常多的企业家。
“我听说在征求意见、开座谈会的过程中,工会的代表、职工的代表和企业家代表当场针锋相对,展开了相当激烈的争论。”说到立法的难处,李飞说:“现在利益多元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和过去计划经济时代完全不一样了。这是一个非常典型利益博弈的法律,即使在立法中我们觉得矛盾焦点一刀切切得相对合适了,但实施起来这个博弈还是会继续。”
李飞举例说:“深圳有一家比较大的企业,让他的员工签约时间即刻归零,你过去干的都不算,自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企业给你补钱,就是要规避法律对他的制约。”
对于这些问题,李飞说:“制定法律只能够对最大公约数来画线,不可能聚集到某个企业或是非常具体的某个事情。”他表示,对于每一部法律,有什么意见都可以说,矛盾暴露得越充分,法律才能够逐步完善,更接近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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