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先惩“包二奶”
有代表建议修改刑法严惩二奶现象,网友指其剑指官员生活腐化作风
本报讯(记者 刘黎霞)修改刑法严惩“包二奶”?这不是网民论坛“吹水”,而是全国人大代表周红玲专门提交的建议。
建议:明确定义“包二奶”并严惩
近年来“包二奶”现象屡见不鲜,“重婚纳妾”甚至成为“成功男人”炫耀资本。周红玲在建议中提出,虽然《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出台的司法解释都对重婚罪进行规定,但“实际生活中重婚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周红玲建议刑法相关条例应作修改,对“包二奶”现象进行更明确的定义并加以严惩,即“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在固定住所有稳定同居关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在固定住所长期共同生活,除几种特殊情形外,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赞:包二奶的非富则贵
此建议马上引发网民的口水战,腾讯网回帖突破1万条,在新浪网上则被网民们推选为“鼓掌最多的建议(提案)”第一名。
一新浪网友说,包二奶主要还是有权人和有钱人,他们多半不用自己花钱,单就毒化社会风气而言,也应立法制止。
虽然周红玲代表并未点出针对何种人群,但回帖中很多网友都自觉地与官员腐化作风联系起来。“包二奶的多是政府官员和老板,贫民百姓哪有钱包二奶?”新浪一湖南网友说。新浪东莞一位网友则直接用列宁的话顶帖,“生活上不检点的人,政治上也不会干净,尤其是政府官员!”
弹: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也有网友认为该建议小题大做。一奥一网友说,“包二奶只不过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还到不了违反法律吧。”有网友则认为,二奶现象在商业社会是必然,这个建议是在浪费司法资源。
“如果用立法来限制人的情感自由,那将是人类的悲哀!”新浪网一位网友回帖说,建议针对的无非是“官员包二奶”,就是贪污以权易色,这必然造成民众的愤慨,而解决这一点,其实很简单,只需要那些官员财产能够透明化,大众能够对其权力进行监督,他们就失去了包二奶的先天条件,“另一方面是成功人士,如果他们崇尚包二奶、三奶,那是拿他自己的钱去消费,在没有信仰的情况下,我们并没有批判他们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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