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女友在驾校学车时遭到教练骚扰,谷先生到驾校理论并与多名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事后,在冲突中受伤的谷先生将远大驾校诉至法院,要求驾校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8000余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谷先生起诉称,2007年11月12日,女友吕小姐到远大汽车驾驶学校学车,在跟该校张教练练车时,张教练在教练车上对吕小姐进行骚扰。11月15日,谷先生陪同吕小姐来到远大驾校,见到该校许多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便上前询问谁是驾校负责人,准备投诉吕小姐被骚扰一事。遭到阻拦后,谷先生与驾校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谷先生头部、颈部、左臂和右腿等多处受伤。吕小姐报案后,民警及时赶到现场控制了混乱局面。谷先生认为,远大驾校应对自己受伤承担责任。
远大驾校辩称,该校并没有谷先生所说的“张教练”。11月12日,驾校也没有收到吕小姐的投诉。11月15日事发当天,驾校正在录制节目,此前已通知所有人不许进入,谷先生上前闹事,辱骂该校领导,打伤了当时在场的多名教练,后被该校工作人员制服。远大驾校认为,谷先生的受伤与驾校没有关系,该校工作人员阻止谷先生打人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因此不同意谷先生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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