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文化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文化创新,加强文化建设,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样的文化需求。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的多位全国人大代表表示,中国不仅要成为经济繁荣的国家,也要成为文化繁荣的国家。
推动文化创新、推动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责任重大、任务紧迫。
文化创新需要解放思想的“加速度”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池莉对《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表示,党和政府在过去5年的基础上对文化的发展有了更大的关注,令人振奋。她认为,当人民逐步满足吃、喝、住、行等基本生活保障后,对文化的需求就会显得非常迫切,仅有钱没有文化是不会被国际社会尊重的。文化工作者需要积极思考如何才能为文化创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她认为,作家群体是对社会发展最为敏感的群体,一贯以来对整个社会都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力,作家的作用应该体现在解放思想,生产更多更好符合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产品上。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文联创作室主任赵玫认为,有了思想的进步,才有社会的进步。社会呼唤符合大众口味的优秀作品和具有强烈思想性、前瞻性的文学艺术。文化工作者应重视创新,在文化的研究和文学创作上更加深入,写出更多优秀文学作品。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安庆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韩再芬对记者说,文化创新需要解放思想,开阔国际视野。具体表现在对外来文化应理性选择接受,这是传统文化发展的重要机遇,也为传统文化产品的创造者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化工作者只有创造更加精良、更好嫁接现代文化的产品,群众才会接受。池莉也对记者表示,文化创新同时也要有“既大度又大气”的风范,不排斥外来文化,更要发展传统文化。
文化创新需要保护著作权的“加速度” 2008年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一年。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中国在版权方面的过渡期即将结束,并在今年接受包括WTO在内的过渡期审议和贸易政策审议。今年《著作权法》的修改工作也将开始。多位人大代表认为,文化创新必须加强著作权的保护,互为依托,缺一不可。
“我希望尽快修订《著作权法》,使文化工作者在新的形式下有法律依据,有良好的创作平台”,池莉代表对记者表示。她说,文化创新需要具体的操作依据。改革开放多年,在不断发展的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著作权法》已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政府和立法工作要有与经济发展匹配的具体举措。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修订的《著作权法》要和新的历史时期吻合,刻不容缓,切实保护著作权就是切实推动文化创新。
赵玫每年都呼吁加大著作权保护、加大执法力度。她认为,著作权法涵盖了创作、出版、销售等很多领域,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方面还有待加强,《著作权法》修订应该注重新的侵权现象。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宋鱼水认为,经济发展了,时代进步了,企业和个人的权益充分加大,享受文化成果更加丰富,但同时也意味着责任的加大。折射在著作权方面,企业和个人都要靠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公平竞争,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为文化创新、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她说,市场呼唤更多、更丰富的文化产品,而《著作权法》强调原创性,保护创新,是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力支撑。池莉也对记者说,保护与创新相匹配,发展就迅速扎实。 (来源:人民网-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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