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潍坊3月11日电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 为将我市打造成闻名全国的北方生态绿城,全力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日前市委、市政府专门出台了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标准。
按照规定,在绿地率方面,单位庭院绿地率要不低于30%,其中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产生有害气体及污染工厂的绿地率不低于30%,学校、医院、机关团体、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在植物配置方面,要求规划、设计布局科学合理,按照“高、大、密、厚”的要求多栽乔灌木,常绿与落叶植物要搭配合理,数量比例能够达到3:7的要求。
此外,各单位庭院、居民小区要结合单位和小区特点,积极开展破墙建绿以及屋顶、墙面、阳台等立体绿化,凡是能够适合攀缘植物生长的墙基,都要种植爬山虎、凌霄等攀缘植物,做到“庭院栽树木、道路遮绿荫、阳台种花草、墙壁挂绿藤、屋顶见绿色”,实现“黄土不见天”。(马林峰王瑗)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