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上午10时,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记者招待会,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谈到,我们非常有信心到“十一五”末期实现两项主要污染物削减10%的目标。
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来考虑。
第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和保护环境工作。2006年,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环保总局和31个省市区政府、5个电力公司分别签订了两项污染物减排责任书。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
温家宝总理多次对节能减排作出明确部署,今年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上,温总理再次提出10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很有针对性,可操作性非常强。国务院各个部门都在加大支持节能减排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经济政策,特别是中央财政对节能减排不断加大投入。
第二,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节能减排非常重视,都列入了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并把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抓手,真抓实干。各地都把减排目标分解落实到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问责制。甘肃省省长徐守盛同志讲过,完不成节能减排的指标,他就辞去省长职务。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同志有一句话,我现在记忆犹新。他讲,什么叫做约束性指标?约束性指标就是“摘帽子”工程。山东省要完不成节能减排的目标,我姜大明就辞去山东省省长职务。可见各地实现节能减排的决心之大。
各地都在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大减排工程的建设上下了很大工夫,像经济比较发达的省份――江苏,提出每年要从省级财政拿出20亿元支持减排。同时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关停小化工。去年仅小化工一项就关了2000多家企业。经济不太发达的省份,比如内蒙古自治区,去年在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到2010年,所有的旗县都要建成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率要达到85%以上。这个决心是非常大的。从财政方面也作出了具体的安排。
第三,环保监管能力不断加强。中央财政去年投入20亿元加大环保监测和执法能力的建设,特别是对重点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的建设力度。通过电子眼来控制治理设施,监督企业的污染治理。同时,环保部门采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加强环境监管,加大专项执法工作,对完不成总量减排目标的,实行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等措施。通过上述三个方面,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十一五”期间实现削减10%的目标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我们也是非常有信心的。
张力军说,当前的主要障碍,刚才解振华副主任在回答时讲得非常清楚。从我们的角度看,“十一五”期间过了五分之二,还有五分之三的时间,也就是三年的时间,要完成削减7%左右的污染物指标,应该说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形势是非常严峻的。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