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主持人:当前,再审案件数量增长较快,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目前民事诉讼法已经修订,最高法院将如何进一步解决“再审难”的问题?在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方面,人民法院如何保持畅通申诉渠道与防止无限申诉之间的平衡?
倪寿明:应当说,当前申请再审案件数量较快增长主要是由三方面的原因促成的。
其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社会逐步进入深刻的变革和转型中,各种经济纠纷和社会纠纷日渐增多,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二审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申请再审案件数量也相应增加。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增长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表现出的正常现象;其二,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增长较快是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是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的表现,是我国法治发展进步的表现。其三,确实有少量案件存在审判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不当、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当事人希望通过申请再审获得公正解决,从而客观上导致申请再审案件数量增长。
“申诉难”的形成原因比较复杂,最高人民法院将以这次民事诉讼法修订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认真严格执行法律的新规定,实事求是,依法纠错,推进“申诉难”问题得到更好更快解决。首先,对当事人提出的案件再审申请全面进行审查,把对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保护切切实实落到实处;其次,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第三,对审查和再审审理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确保申请审查和再审审理公正高效。
最高人民法院将从五个方面入手,全力解决保持畅通申诉渠道与防止无限申诉之间的平衡。第一,做好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的实施准备工作,加强审判监督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有效应对法律修订后对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第二,加紧制定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增强修订后民事诉讼法的可操作性;第三,坚持再审事由法定化原则,凡是申请符合法定事由的,一律进行再审,畅通再审渠道;第四,严格按照法定期限进行审查和再审,防止案件积压,提高司法效率;第五,严格执行申请再审的法定期限,以司法解释形式加强对滥讼和缠讼行为的限制,坚持依法纠错,防止无限申诉,节约有限司法资源。
以上五方面举措,核心是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的公正高效权威,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