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11日电(记者王志)当前,“保险销售误导”和“理赔难”成为很多投保人反映的热点问题。高级经济师、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刘嘉瑜分析,存在于个别保险公司和少数保险展业人员当中的展业误导,目前突出表现为以下五大“痼疾”:
一、保险销售人员不认真履行说明义务,对保险合同的投保条件、责任免除、赔偿处理、等待期、犹豫期及释义等重要条款不进行充分说明,不向投保人作明确提示。
二、夸大保险产品功能,特别是夸大新型人身保险产品的分红、投资收益;不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收益的不确定性;回避或故意隐瞒投资类保险产品的费用扣除。
三、对于银行代售的保险产品,宣传时混同于银行理财产品,使投保人产生“需用钱时可取回保费”的误导,并隐瞒退保损失,造成不良后果。
四、擅自印制宣传材料进行不实宣传。根据有关规定,只有省级保险机构才能印制保险宣传材料,然而目前却存在着个别展业人员私自印制各种保险宣传材料的现象,其中还掺杂了一些虚假的宣传内容。
五、引导投保人隐瞒不符合投保条件的事实,或代替投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名,导致后来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近日,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山东省保险展业服务承诺》,代表山东省内所有保险经营机构所属从业人员向社会郑重承诺:客观、全面、准确地向投保人介绍保险产品的投保条件、责任免除、退保损失等重要事项;明确向客户提示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以及投资风险、回报的不确定性,不作超出保险合同的承诺;不诱导、唆使投保人终止或放弃有效的保险合同,购买新的保险产品,损害投保人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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