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近四成案件未执行
本报讯 (记者 廖雁 邵泽慧)本市案件执行到位率约为60%以上,在某些基层法院,案件判决3个月后还无法执行的,执行法官将被换人。昨天下午,在北京团审议“两院”报告的小组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池强表示,目前执行工作依然有难度,要真正解决执行难问题,需要建立执行的联动机制。
池强坦言,执行难是多年来困扰人民法院的难题。他说执行难问题原因很复杂,被执行人、法官和当事人都有责任。一方面是因为市场交易中存在正常的商业风险,当事人交易时未采取足够的保障措施等。此外,一些案件的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或无足够财产导致案件无法执行。法院内部执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也是原因之一。
池强称,虽然北京的执行到位率在全国是比较高的,但法院每年统计案件真正的执行到位率也只有60%。池强说,解决执行难还要通过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比如在一些基层法院,如果判决生效后三个月还无法执行,且原因主要在法官本身,那么执行法官将被换人。在外在继续执行中,逃避执行的要采取公布名单、悬赏、委托调查、限制出境等一系列措施,暴力抗拒执行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池强说,要真正解决执行难问题,还需要建立联动机制。逐步形成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司法部门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联动机制,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张庆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