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籍人大代表:可由地方政府统筹春运大交通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周乐瑞、韩平、李宜航报道:应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大部制”改革,由地方政府建立大交通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统筹组织春运工作!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运工作”的建议。
交通运输涉及多部门易各自为政 “今年的春运,暴露出我国春运工作普遍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陈舒认为,目前,我国交通运输涉及多个部门,包括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等,这种体制的弊端,使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过程中易各自为政,致使运输不够顺畅,“在春运中难以高效利用运输资源,难以形成统一的交通运输信息发布平台,容易造成不同运输方式的旅客滞留,引发公共危机事件。”
陈舒呼吁,应建立大交通的管理格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大部制”改革;同时,参照民航、港口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动铁路体制改革工作,实行“线站分离”,将铁道部所辖的广铁集团下放地方管理,由地方政府建立大交通综合协调管理机构,统筹组织春运工作,使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衔接合理、有效,管理协调到位。
地方政府应主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今年春运由于遭遇南方雪灾,使其从一项交通组织工作演变为一场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考验了政府应对突发公共危机事件的能力。”陈舒说,去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于实施时间短,各级政府在操作和准备上需要适应期,因而,真正的应急工作还是依靠原有的行政管理机制来完成。而且,《突发事件应对法》虽然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等作了全面规定,但一些配套的规定有待落实。
陈舒建议,应对《突发事件应对法》进行细化,明确地方政府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中的主导地位,特别在地方政府与中央直属单位关系的处理方面;同时,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并尽快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相关规定,明确在紧急状态下政府的权力和对公民权利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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