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太低,人才大量外流;代表“维权”重提“脱离”公务员 本报特派记者 傅汉荣 许琛王雷
“法官常年加班加点工作,甚至牺牲了节假日的休息时间,但是我们都没收到过加班费。”昨天下午广东团的审议会议上,黄学军代表发言为法官“维权”。
“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这可以索赔的 吧?”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风趣地问。
“对不起,欧主任!“劳动合同法”不保护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是没有加班费的。”
“你的意见,我很赞成!基层法院和检察院的确人员短缺、水平也相对比较低一点,群众意见比较大。我觉得这和收入报酬也有很大关系。你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不吃草的马儿怎么跑得快呢?所以一定要提高法官的待遇,让他感觉到他的地位和作用、他的奉献和付出的代价要对等。”欧广源说。
法院案多人少,人案矛盾突出;法官待遇太低,人才大量外流;法官任职年限不合理,应当脱离公务员体制……这些“年年谈,年年难解决”的老话题,又一次成为两会上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热点。多位代表在审议“两院”报告发言时提到了法官职业遭遇的这一系列“尴尬”现状,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政府相关部门予以重视。
“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对法官的条件素质要求很高,法官的职业压力很大。但是法官的待遇偏低,其收入与律师、教授相比反差明显,人心不稳。”全国人大代表鲁修禄在发言中提到,“这也是违纪问题的有关因素之一。”
无独有偶。在昨天下午的政协小组讨论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也谈到了法官待遇低的问题:“博士硕士难进法院,不是法院门槛儿太高而是法院待遇太低。”
能不能仿效香港的做法,尝试用“高薪养廉”?业内人士认为,这恐怕不大现实。“高薪养法官”,与我国目前的体制不相符。据了解,由于法官队伍按照公务员管理,法官工资待遇亦参照政府机关单位实行“阳光工资”。别说“高薪”,法官的工资激励机制尚在千呼万唤之中。
而在香港,法官的待遇一般年薪都在一百多万至两百万港元。
“我们不能盲目和香港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表示,“但是要适当提高待遇,才有人去当法官。不然长期这样下去,要出一些好法官、好的基层干部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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