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儿童被拐案两名主犯 |
淅川儿童被拐案开庭 7被告受审 俩主犯可能面临极刑
□今报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张红彦/文图
愤怒的群众,悔恨的被告,伤心的家属……昨天上午,淅川县法院偌大的审判庭成为关注的焦点,淅川县儿童被拐案的7名被告人在这里受审,如果所控罪名成立,两名主犯可能面临极刑。
【现场】被告老母亲几乎哭倒
昨天上午,可容纳300人的淅川法院大审判庭座无虚席,部分群众只能在法庭外面旁听。
被告人叶晓林,38岁,住淅川县老城镇叶沟村,大专文化,捕前暂住郑州市二七区西昌小区;被告人叶增喜(叶晓林之兄),55岁,住淅川县老城镇叶沟村,文盲,捕前暂住新乡市卫滨区金家营村;被告人卢振新,56岁,小学毕业,住新乡市延津县小潭乡卢厂村;被告人叶欣帆(叶增喜之子),23岁,初中文化;被告人李亚琳(叶欣帆之妻),23岁,初中文化,两人与叶增喜同住;被告人秦云荣,女,35岁,小学肄业,住新乡县固寨镇冷庄村(曾因拐卖妇女罪被判刑5年,2005年6月释放);被告人曹江所,62岁,文盲,住山东省东明县城关镇满城村,捕前暂住新乡市牧业区。
公诉人对7名被告人所犯罪行进行了一一指控,法庭进行了质证和辩论。几名被告人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辩护人也没有提出过多异议。
叶晓林80岁的老母也来到法庭上,看到两个受审的儿子,几乎哭倒在旁听席上。
【案情】家族作案拐卖9名儿童
自2007年4月至2007年12月,叶晓林利用年仅11岁的侄子叶某,以买玩具、食品为诱饵,先后将淅川县老城镇、上集镇、城关镇、金河镇和西峡县丁河镇在外玩耍的9名2岁至7岁不等的小孩骗走,带到在河南省新乡市打工的哥哥叶增喜、侄儿叶欣帆家,让叶增喜将小孩卖掉。
叶增喜通过卢振新、秦云荣、曹江所等人以12000元至33000元的价格将小孩卖到新乡市所属的新乡县、延津县、封丘县以及山东省东明县等地。
被告人叶增喜多次拐卖儿童,其儿子叶欣帆、儿媳李亚琳明知叶晓林、叶增喜拐卖儿童,而为其提供中转、接送、看护、转移、拐卖信息,并提供汇款帮助,给被告人叶增喜提供便利条件。他们所贩卖的8个孩子,总共售出近14万元钱。其中,叶晓林得到了9万多元,已被全部挥霍。该案曾在淅川县一度引起恐慌,一时间,还传出了失踪儿童被“割肾”的谣言。
法庭未当庭宣判。
【调查】主犯差点通过司法考试
叶晓林别名叫叶小林、叶青龙,黑瘦精明,是团伙的“主脑”。在淅川县老城镇叶沟村,曾经是村里的“秀才”,也是乡亲们公认的“律师”。
早年,叶晓林曾当过几年教师,后来做生意,但赔得一塌糊涂。2005年,离婚后的叶晓林只身来到郑州,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勤杂工,在扫地打水的同时,开始花费很多时间自学法律。学习期间,叶晓林已给自己冠上“律师”的头衔,他帮人协调经济纠纷,还接了几单民事诉讼案,收到过两三万元的代理费。
身为“律师”,叶晓林还是穷,因为当年做生意的一部分钱来自高利贷,久欠不还,债主频频登门并采用暴力手段,让叶晓林不寒而栗。他试图通过打麻将赢钱,可输得更多……偶然,他向在新乡的大哥叶增喜借钱时大哥说,新乡那边很多人想买小孩,还不如去弄俩孩儿卖呢,很赚钱……叶晓林向法庭说,他曾经数次参加司法考试,2007年的司法考试成绩是348分,离司法考试合格线只有一步之遥。
家族式团伙中,许多人都说现年55岁的叶增喜是个“能人”,因为村前村后都被他骗过。“叶增喜欠我的钱还没还呢!”在叶沟村,好多人都会如此反映。
针对控方对两名主犯处以极刑的指控,南阳问鼎律师事务所张弛认为,根据刑法规定,拐卖3名以上儿童者,可判处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以极刑。该案拐卖儿童数量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关注度高,对主犯处以极刑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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