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3月11日电(记者吴华国)江西省从今年开始将廉租房保障机制向县城低保人群延伸,首笔9000万元廉租房专项补助资金日前已由江西省财政厅下拨。
据记者了解,江西省从今年开始,每年将至少筹措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用于解决县、区城镇低保人群住房困难问题。
考虑到这项工作在多数县城刚刚启动,江西省财政厅将专项补助资金1.5亿元的60%即9000万元,按2007年底各地城镇低保人数,先分配拨付,其余40%将根据今年9月底各地实际纳入廉租房保障租赁补贴户数、租赁补贴资金数额和市、县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详细测算后再分配拨付。
江西省同时规定,财政部门对此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各地不得用于廉租房购买和建设,更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