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将海南建成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区
南海网3月11日消息:海南省具有规模化利用可再生能源的资源条件。我省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的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提案,建议将海南省建设成为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省区。
提案指出,海南具有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加上储量可观的油气资源,如此多种类的丰富能源资源齐聚一地,极为罕见。数字显示,海南岛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为4600-5800兆焦耳/平方米,风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123.45万千瓦,生物质能资源总量每年约为400多万吨标准煤,地热资源中裂隙型带状热矿水资源在10万立方米/日以上。海域面积辽阔的海南海洋中蕴藏着极为丰富的海洋能资源,包括潮汐能、波浪能、海流能、海水温差能和海水盐差能。
提案指出,海南省已具备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工作基础,请求中央支持海南省充分借鉴国内外在建筑领域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成功经验,研究和制定省级规模在建筑节能和应用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在试点的基础上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产业化发展。
提案建议,国家给予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省区政策支持,有关部门给予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建设应用专项资金支持,提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优惠财税和银行信贷政策。
(责任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