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宁波3月12日消息(记者曹美丽 李佳蔚通讯员顾荷维)日前,宁波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在清理2007年度成套设备仓储记录时,发现某公司分别于2006年12月23日、2007年1月21日、4月1日进入保税区仓储的三批设备,已经分三次在2008年1月1日以前从保税区仓库以转关的方式进入内地。
经过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该三批货物既未向保税办报检也未向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据悉,收货人正在将该设备安装调试。根据有关规定,进口成套设备是法定检验货物,企业需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实施检验检疫,该公司行为涉嫌逃避检验检疫,目前已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作进一步处理。
进口成套设备是指整条生产线、整个工厂或车间、完整的工程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整个工艺过程中的设备及装置设施和与国产设备配套组成的成套设备中的进口关键设备。包括项目成套类、设备成套类、工艺成套类和分期分批多次进口可组合(组装)成符合上述情况的进口设备(含以前进口的和将要进口)。
进口成套设备属法定检验范围,为避免有意或无意的逃漏检行为发生,检验检疫提醒:一是进口成套设备要依法报检。检验检疫法检的范围不仅仅限于《目录》表,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都是法检范围,成套设备就是其中之一。二是企业应加强自我保护的意识,主动向官方机构申请检验。进口成套设备往往价值大,技术复杂,属于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货物。进口成套设备质量如果有问题,往往损失重大,到时候受到损失的不仅仅是企业个体的利益,还关系国家整体的利益。三是进口货物国内收货人需要提高认识,主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实施检验检疫。四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企图化整为零或通过转关等形式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也是必将受到法律严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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