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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理顺财富分配关键是建立国家与民众新型关系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对于社会财富,“不患寡而患不均”。这里的“均”不是通常所理解的结果平等,而是指“政理之均平”,就是指制度设计合理,财富配置正义

  贫困,固为人所不欲也;然而,有财富而配置不公,亦人所不欲也。


  尤其是在一个以财富为主要甚至唯一价值标准的时代,国民财富配置不公、甚至人为实施的分配不公,必会引起相当严重的社会问题。

  上届政府自执政之初,就已经清醒地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并着手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过去几年谈论得最多的“民生”政策,其本质就是借助政府的力量,引导财富在社会各群体之间重新分配。

  政府的努力

  政府的努力

  在财富生产与分配的三个环节上展开。首先,政府试图调整劳资关系,总理直接过问企业拖欠农民工薪酬问题,《劳动合同法》也试图扭转雇主、雇员关系的失衡局面,以此提高员工的福利收入。有关部门也准备采取措施规范国有企业员工收入。

  其次,政府也调整了多个领域的税收,把更多财富留给民众。这包括取消农业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有税,实际上降低了内资企业的所有税。提高个人所得税的免征起点,不少低收入群体免除了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有些地方进行的增值税试点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负担。

  最后,政府也在逐渐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方面的投资,比如向农村、师范教育投入公共资金——2007年国家财政支持“三农”资金增至3917亿元,教育财政支出占GDP比重超过3%,恢复师范生免费等等。

  政府的这些民生政策已经收到了一定效果。

  但是,由于财富配置的基本制度框架问题犹存,上述努力还未达到政府所追求的效果。

  比如,政府一直表示要规范国有企业收入,但未拿出有效办法。政府本拟以《劳动合同法》调整劳资关系,但该法引起了广泛争议,不少经济学家、企业家要求修改这一刚刚实施的法律。政府想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但很多政策出台后,房价并未得到根本遏制。

  显然,解决财富配置失衡问题,还需要一些新思路和更大的魄力。

  无论中外,社会问题激化,通常发生在社会整体财富快速增长、但财富配置机制严重扭曲的时期——因为财富的快速增长会提高人们的预期,财富配置失衡必然使很多人的预期落空。这样,即便他们的处境纵向来说已有所改进,但横向的比较也会让他们产生失望、不满心情。

  因此,对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来说,能否创造出财富当然是重要的,财富配置是否合理,同样重要。两千多年前的孔夫子就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这里的“均”不是通常所理解的结果平等,而是指“政理之均平”,就是指制度设计合理,财富配置正义。

  财富配置的三层失衡

  过去二十多年,尤其是自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整体国民财富同样在高速增长,每个人的财富都有所增加。

  但这些财富尚未给民众普遍带来预想的那么多幸福感。相反,从近几年的舆论可以看出,民众的心理焦虑并未显著缓解。症结就在于,合理有序的收入格局虽已基本形成,但在某些方面国民财富的配置失衡,其表现在从创造到财富再分配的各个环节。

  首先,市场过程中的财富分配失衡,其中最主要的表现是国有垄断企业收入大大高于一般企业,尤其是最近几年,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利润增长速度远远超过一般企业,国有垄断企业员工的收入也大大高于一般企业。

  同时,在一般私人企业部门,资本与劳动的所得又严重失衡。人们议论比较多的现象是,若干年来,农民工的工资收入基本上没有调整。

  这种财富分配失衡的根源是市场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参与主体的自由、权利不平等,造成财富配置的格局取决于参与分配的人的权利配置格局。

  比如,相对于一般私人企业,国有垄断企业在市场活动中享有政府赋予、法律、政策保护的特权。他们可以免费占用资源,可以借助权力禁止私人企业进入某些利润丰厚的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不提高效率,依靠占有资源和垄断利润,国有企业就可以在账面上实现高收入。

  在一般私人企业部门,资本与劳动的地位也是不平等的。特别是90年代以来,地方政府官员为追求政绩,纷纷投入到GDP竞赛中。各级政府不约而同地采取了昆山市政府所概括的“亲商、富商、安商”政策。由这样的政策所塑造的市场活动的制度框架,是对资本有利的,相对于劳工,投资者、企业享有了特权。企业可以从政府那里得到各种照顾。这样,劳工与雇主谈判的力量大大削弱,当然也就无力使自己的收入与企业效率同步提高。

  其次,财富被创造出来之后,在社会与政府间的分配再度失衡。简单地说,就是财政收入增长过快,而社会整体收入的增长落后于政府收入增长。政府公开统计的税收收入的增长速度本来就已经很快,政府还获得大量非税收入,其中特别重要的是各级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这样算下来,政府收入的年增长率都在20%以上,高于民众的收入增长水平。

  政府解释说,政府收入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快速增长。但是,假如税制合理、政府权力受到有效约束,那经济快速增长应当同时惠及政府与民众。

  出现现在这种状况主要是历史与制度的原因,政府收入项目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单方面确定的。于是,税制的设计本身就有利于政府增加收入。比如,当初制定税率时,政府以实际征收率较低为由制定较高税率。而在税收征管水平大幅度提高之后,却迟迟没有下调税率。至于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地方政府更是直接以垄断经营者身份进入市场,高地价的负担则由民众承担了。

  第三,政府的财政资金在支出的时候同样存在失衡。

  在政府收入快速增长的事实下,假如这些税收收入能够高效率地用于民众福利,那民众是可以接受这一现实的。西方一些福利国家的民众税负确实高于中国——经常也有官员说,中国的宏观税负不算高,相比于发达国家,还有提高空间。

  但官员说这些话的时候似乎忽视了中国财政预算制度的缺陷,这种缺陷导致政府取之于民的资金,未必能够高效率地用之于民。

  首先,大量政府收入尚没有进入预算,比如土地出让金收入、预算超收部分,政府是怎么花的,无人知道,民众当然有理由怀疑政府没有让这些钱用得其所。事实上,从预算就可以看出来,政府的钱确实花得不甚合理——中国行政管理费用在财政支出中所占的比例,名列世界前茅。

  相反,民众福利支出却有众多改善余地,即便已经建立起来的国家福利体系,也经常产生逆向再分配效应——收入相对较高、较稳定的群体,尤其是政府雇员,福利最高,而最需要国家福利的穷人,包括农民人口,却曾长期普遍被排斥在国家福利体系之外。

  财富配置的民主

  正是由于财富的创造与分配过程中缺乏足够公平的规则体系作为基础,所以,中国的财富创造速度尽管很高,但财富仍难以完全摆脱经济、社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

  在中国的背景下,财富的公正分配,仅靠福利政策是不够的——上述财富配置失衡的根源是财富创造与分配的一些环节都程度不等地存在规则、制度扭曲现象,所以重要的是调整这些规则、制度。

  首先,按照法治原则确保市场参与主体的平等地位。假如企业与劳工处于平等的政治与法律地位,那么,双方进行公平的谈判,确定能够承受的工资、福利水平,既可使劳工工资与生产效率同时提高,又不至于给企业带来无法承受的成本。假如打破国有企业的特权地位,市场更加开放,那国有垄断企业的收入自然会趋向社会平均水平。恢复财富配置平衡,就是让民众在市场过程中享有平等的自由和权利,政府公正地充当裁判,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按照宪政原则,重新设计政府与社会之间分配财富及财政支出的制度框架。政府需要掌握一定资源,但政府应当掌握多少资源?这不应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而应通过公共选择过程,由民众通过其代表机构来决定。基于这一结果,或者继续加税,或者减税,都具有程序上的合法性。当然,政府所支配的资源如何花费,同样需要由民众通过其代表机构来决定。

  归根到底,当代中国理顺财富配置平衡的关键是,在国家与民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型关系,其核心原则是民主与公正。 (秋风)

   失衡的财富地图:国民并未同步享受经济成长果实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工资收入是多数社会成员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一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下降,说明众多国民尚未同步享受到经济成长的成果

  2003年,从西部一所重点大学毕业工作才一年的胡兰,在西安过着优哉游哉的生活。她的第一个月工资是2314.2元,感觉钱还很经花。“一有空就和朋友在家弄火锅、看碟,生活算是小资了。”胡兰说。

  睡在她上铺的“姐妹”,大学一毕业就去了北京。2003年,在家人的资助下,买了一套位于北三环附近的房子。虽是小户型,却也还住得乐和。那时,“房奴”一词还未诞生,如果愿意在北京的通州买房,价格也不过两三千元一平方米。

  2007年,胡兰也来到了北京工作。但此时,买房似乎成了大学时夜谈会里的童话。虽然胡兰的家人同意资助她10万元,自己这些年也攒下了20万元,可是随便看中一套房,要是买下来都会变成个“百万负翁”。

  国家财富的剧增

  而在这5年间,中国的国家财政,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从负债累累的赤字财政,变为真正富足的“财神爷”。

  在去年年底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预期,2007年全国财政收入将超过5.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30.7%。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将突破20%。

  事实上,中国的国家财政进入了一个连续的高增长期,增幅连续保持在20%以上,约为GDP增幅的2倍。

  这样的境况让人很难想象,5年前的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时,财政部还对央行欠债1582亿元。

  改革开放以来至1995年之前,中国的财政收支除了1985年出现过盈余外,其余年份都是赤字。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财政透支”,所以,此后中央财政的所有赤字都通过发行国债方式来弥补。但对历史形成的透支和借款却未提出,也未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

  1995年以前的财政赤字,除了一部分依靠发行国债外,其余的都是通过向央行借款解决,结果截止1994年年底,财政累计的借款高达1582亿元。

  双方的这起纠纷最终在2003年10月23日,被提交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第5次会议上讨论。虽然在这次讨论中,未能形成彻底解决这笔财政欠债的办法。但这个罕见的、没有引起多少关注的债务纠纷说明了一个历史事实:那时的财政部不像外人想象的那样有钱。

  中国的财政收入状况,要从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两个方面来看。1994年以前,中国的财政状况在王绍光、胡鞍钢的《中国国家能力报告》中被描述为“弱中央,强地方”的格局。

  此后,历经数次税制改革、财政收支体制的调整,中央财政收入迅速扩大,地方财政收入占比不断下降。

  对出口退税机制的反复改革,可以作为一种参照:2004年,一改过去退税由国家全额负担的状况,将超基数退税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比例负担。

  但事实上,地方财政收入同样在高速增长。

  2007年财政收入情况报告中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上海等传统大城市都有不错的表现。

  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称,2007年,北京市地方财政收入达1492.6亿元,较上年增长33.6%。至今,北京的财政收入年均增长已经连续13年保持在20%以上,去年北京平均一个月的财政收入就超过1995年全年的财政收入。

  2007年,上海地方财政收入总量首次突破2000亿元大关,创下十年来的次高值。

  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很大一部分来源于土地——源于杭州上海等地的土地储备制度,使各地地方政府学会了将土地作为巨大的财富源泉,“土地财政”一词不胫而走。

  当然,税收总量的迅猛增长,是拉动财政收入增长的主力。自1998年以来,中国的税收保持着近乎两倍于经济增幅的高速增长,1998年至2006年的年均税收增长率为经济增长率的1.7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预测:“综合考虑2008年减税和宏观经济形势,2008年财政收入增速仍有望保持20%以上”。

  国富民也富?

  去年7月2日,中国劳动学会的论坛上,公布了一个“好消息”: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连续4年实现两位数增长,扣除物价因素平均年增长12%,为改革开放以来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最快时期。

  这个“好消息”招致一片热议。

  7月2日到7月9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全国29个省区的1064人进行网络问卷调查,调查表明,高达85.4%的人感觉自己低于12%这个年平均工资上涨幅度,有明显的经济压力。

  2005年,为了给孩子一个宽敞明亮的家,兰州大学的副教授杨芳和爱人商量后,终于下决心购置一套商品住宅。房子从购置到装修完成,花费42万元左右,其中购房款为33万元,简单装修用去约5万元,再加上购置家具以及必备的一些电器设施,又花了4万余元。

  这次的购房行动,夫妻俩不仅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投入,另外还向亲戚朋友借了近8万元,银行贷款7万元。这对夫妻的工资年收入在7万元左右,面对房子和孩子的花销,已经觉得力不从心。

  民众的这种感觉一方面可能是由于物价的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2003年以来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近5年这个指数年均增长约3.1%,2008年1月同比上涨7.1%,创下了近11年来的新高。

  物价不仅考验着很多人的钱包,甚至影响到年轻人的爱情指数。在北京,一对相爱多年但积蓄不多的外省年轻人,今年不得不第二次推迟婚期。结婚意味着戒指、摆酒席、婚纱照。两人又都来自农村,传统的家人对结婚的一些“必经程序”不容马虎。如今,当地光是“礼钱”的标准,就已经从2002年时的1000元涨到了1万元。当地人说,不是现在的姑娘挑剔了,而是1000块钱现在就够买双好鞋。

  另一方面,挤占居民财富的是大幅增长的税收。1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计划统计司司长舒启明,在该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称,2007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3185亿元,在2006年基础上增加了29.9%。

  国民的收入并没有与国民创造的财富保持相应地增长,并不是一种感觉,有数据作为证明。

  工资收入,是衡量国民财富状况的一个重要参数,2007年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称,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已经从9年前的53%下降到2006年的41.4%,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另外一份报告也支持了类似的结论。该所副所长刘尚希的研究结果显示,在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1983年,中国城乡居民的工资收入占GDP比重一度从42.1%上升到56.5%,但此后却持续下降。直到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较最高比例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

  因为工资收入同时也是多数社会成员的主要收入来源,这一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下降,说明众多国民尚未同步享受到经济成长的成果。

  除了国家财富与个人财富之间存在差距,中国不同阶层的群体对财富的感觉也差别很大,包括垄断企业的职工与一般企业职工;一般企业中的劳工与资方;城市居民与农村人口,农村常住人口与外出务工人员,城市中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职员,普通职员与领导干部等等。

  按照学者的分类,当今中国社会被分为9大阶层,财富的分配在这些阶层中,呈现出一种复杂的不均衡。

  根据世界银行的另外一项计算,2005年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447,在世界范围内贫富分化已经相当严重。

  实际上,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开始采取措施减轻民众的经济压力——特别着力于与民生相关的改革。

  比如,个税起征点从1981年以来的800元,调整为2006年1月1日起的1600元,再调整到2008年3月1日起实施的2000元;在农村,沿袭两千年的农业税被废除,农民负担减轻;2006年,公务员加薪等等,但效果仍需观察。(房煜余佼佼)

   劳动合同法遭遇尴尬:资方不买账 学者要求修改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面对财富分配中资本与劳动的所得严重失衡的局面,《劳动合同法》事实上表明政府准备在法律的构建上,直面当前劳资分配的不合理状况,但是结果却出现了资方不买账,一些学者要求修改的尴尬局面

  还没开始实施,要求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声音就已满天飞。

  所以两会前夕张茵(全国政协委员、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修改议案、马介璋(全国政协委员、香港达成集团主席)的“缓行两三年”建议,都不让人惊奇。

  还在2008年年初的广东省两会期间,广东省省长黄华华在听取意见后就建议“将对《劳动合同法》讨论的建议收集整理,在全国两会召开时由全国人大代表再提出。”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这一话题再次升温。“假如修改的声音大到足够的程度,那么全国人大将修改《劳动合同法》纳入议事日程中也不是没有可能。”中国人民大学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林嘉教授如此对本刊记者说。

  另一位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专家则告诉记者,还在两会之前,就已经有人将对《劳动合同法》的不满传递到高层。其中的要求和张茵的一样,“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

  据《南方周末》报道,中华全国总工会则称,在国务院主要领导的批示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法制办、中华全国总工会三个部门已经成立有关劳动合同法实施的联合调研组,赴东北、西北和华东调研,准备采取措施制定一些细则,使之更具有操作性。

  这是一部已经正式实施的法律在中国所遭遇到的强烈反弹的余波。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这种反弹的热烈程度,前所未有——在2005年12月24日草案首次提交审议之后一个月,社会反馈意见即达19万条之多,远远超过一度让人惊叹的《物权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获1万多条反馈意见)。

  不过,对于修改一说,记者所采访到的几位劳动法专家都不约而同地表示:马上就修改的可能性不大。中国政法大学劳动法领域一位权威教授更是直斥媒体在其间的推波助澜,他对一位政协委员的修改意见喝问:“他以为法律是他家的呀,说改就改?”

  事实上,有关劳资双方矛盾的冲突由来已久,《劳动合同法》的制定不过是提供了一次释放机会。

  国家意志力的介入

  专家认为修改可能性并不大的原因在于,在制定过程中,劳动合同法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吸纳民意。从2004年重新启动,到2007年6月的正式通过,《劳动合同法》反反复复碰撞了两三年。

  最初的碰撞在于立法依据是《劳动法》还是《合同法》——后者将劳资双方作为具有同等权利义务的主体,而前者则明确强调立法必须向劳动者倾斜。最终,《劳动法》成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依据。

  对《劳动合同法》的定位表明:中国政府准备在法律的构建上直面当前劳资分配的不合理状况。用主持《劳动合同法》起草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的话说,《劳动合同法》“将成为扭转长期以来我国强资本弱劳力的标志性拐点,通过国家意志力的形式,缔造一种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今天的中国,一方面,正在经历持续的高速增长。GDP由8万亿增长到了18万亿。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有关数据显示,中国2006年的GDP总量就已经逼近德国,中国即将取代德国成为全球第三大经济强国。

  而另一方面,体现中国贫富差距的基尼指数也在“一路走红”,由0.389到0.445再到0.463。中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的比例由15.8%下滑到10.9%,再到10.2%;全国每年受理劳动争议的案件总数则由1.9万件升至18.2万件再到42万件,其中超过三分之一的是劳动报酬争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编写的《2007年企业白皮书》指出,1990年到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从53.4%降到了41.4%,而同期营业余额占GDP的比例从21.9%增加到29.6%。

  有调查显示,过去10年广东在经济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广东农民工工资10年只增涨了60多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上工资是下降的。

  至于劳动者的权益,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劳动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小型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订率更低,有些企业与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签订合同,而不与工人签合同。

  就是在北京,《中国青年报》报道称,超过90%的农民工处于非法用工状态,绝大多数工伤农民工无法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保障。

  正是面对这种强烈的反差,林嘉说:只有政府通过法律的方式,才能有效地弥补鸿沟,单纯指望市场调节是不现实的。

  国防大学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卢周来也持相同的观点——就是在劳工力量相当强大的美国,也仍然需要劳动合同法来保障劳工的权利。“在近70年的时间里,美国建立起了一个广泛而复杂的规范性结构,以便在公司与雇佣合同中势单力薄的工人之间起到一个平衡的作用。”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总共通过了涉及劳动合同的约20部联邦法律,包括对以往法律的修订”,而“这些法律无一例外地是对雇主的约束”,其中,尤其是“对雇主中止合同的权利加以更多限制”。

  不过,这种立法在发展仍然是主旋律、劳资矛盾却日益尖锐的中国,注定将是一个伤筋动骨的过程。

  “如果我们研究一下亚洲国家的发展路径,可以看到,在经济发展的某一个点,一定会有一个跳跃,这个跳跃首先就表现在对劳工的保护。”信春鹰举例说,韩国和新加坡在经济发展到某一个点之后就由立法确定劳动者工资最低标准,标准定得很高。尽管一时企业会觉得受不了,但正因为有这样一个跳跃,才促使社会往前走一大步。

  而对中国《劳动合同法》制定实施中所出现的强烈的反弹,中国政法大学的那位劳动法专家愤愤地说:中国的资本家一直被宠着,现在劳动合同法稍微想回归到一点正常的轨道,他们就忍不住了。

  不买《劳动合同法》的账

  去年,以深圳华为公司补偿10亿元人民币鼓励7000名员工自愿离职为标志,连续发生类似事件:中石化河南分公司将旗下郑州石油总公司144名员工全部转为“劳务工”;沃尔玛于2007年10月,在深圳、上海、莆田、东莞4个采购中心突然裁员逾1200名;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北京片区要求80多名员工以“个人原因”辞职,而事实上大多数人都在元旦前拿到了新合同……

  国外资金的撤离也被描述得有板有眼:在中国雇有11300名中国工人的日本的奥林巴斯,决定在2009年前把中国的两座工厂合并为一座,并将本打算投入中国的大量资金转投越南;103家韩资企业“无故撤离”山东;有500多家台资企业搬离广东东莞……

  2007年12月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劳动合同法》宣传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三类调整和变更现有劳动关系,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进行了通报:用人单位强迫职工辞职;要求职工转换“劳动用工身份”;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

  紧接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中国企业家》杂志主要针对制造业与服务业企业的调查表明,有超过半数的企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某些条款有不同看法,有七成企业希望修改新《劳动合同法》。

  面对已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有人认为,《劳动合同法》会“搞垮”中国经济——“如果严厉执行新劳动合同法,失业率将逾8%恐怕是最起码的”。有人则认为,通过不和劳工签合同的方式,免交劳工应该享有的各种保险,这样的企业利润实际上是建立于工人起码的保障上的,血汗工厂的时代早就该过去。

  中国政法大学那位劳动法专家说,实际上在一般国家,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都是远远超过中国的。“越南的劳动法比中国的劳动法严格得多。印度的法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对劳动者的工资要按照投资所在国的工资水平支付,美国人要到印度投资,要付印度工人相当于美国国内的工资。印度的公司集体裁员,二百名以上的企业集体裁员必须要联邦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这位专家说,企业能否发展,关键不在于是否签合同。如果一部《劳动合同法》就能成为“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企业,那只说明这个企业早就该倒了。

  不过,来自资方的一些意见很大程度上还是被《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者所吸取——三位劳动法专家均向记者表示,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在历经四次审议、两年多的反复酝酿和多方权衡之后,本身即是平衡的结果。

  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

  在《劳动合同法》具体的法律条款中,最受争议的一条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它在媒体的报道中被说成是为将来的“最牛钉子工”的出现打下了伏笔。

  不过,全国人大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几次表示说,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为了对企业的用工有所限制,不能够让他们总是通过压榨工人青春的方式盈利。这并不妨碍企业的自主权,企业仍然可以通过合法的正常地途径解雇员工。

  而中国政法大学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劳动法教授则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即使按照现在的标准,中国的劳动合同法所确立的约束程度仍要远远低于国外。他举例说,在一些国家,只要用工超过三年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事实上,在劳动者内部、资方内部,也分成不同的利益群体,虽然在各自的整体利益上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

  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世诚将资方看作是两种。在2008年1月27日召开的劳动合同法权威论坛上张世诚指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只有违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将大幅度提高,对合法企业的用工成本影响不大。相反,对合法企业的长远发展还有好处。

  而对于劳方,作为“挺资派”的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董保华提出:劳动者是分层的。在他看来,作为第一层的总经理、董事长、职业经理人等是最强势的劳动者;第二层的具有投票能力的一些白领、专业技术管理人,实际上与资方有相当的谈判能力真正弱势的是作为第三层的制造业的工人和第四层的失业、半失业、非正规就业的劳动者。

  董保华说,一二两个层次都没什么大问题,重点保护显然是在三四两个层次。

  《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把职业稳定作为劳动者最根本的目标,实际上真正有利的是一二两个层次。“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目标可能正在杀伤企业正常的活力,但是另一方面,社会底层并没有从中受益。可能正在形成一种"双输"格局。”他说。

  这一点,在记者采访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田坤律师时得到他的材料支持。田坤告诉记者,很多民工子弟学校、一些民间NGO,都处于刚刚发展萌芽阶段,一旦面临新的《劳动合同法》,根本就无法承担该为员工上缴的各项保险。

  对此,林嘉向《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表示,问题也许并不在于《劳动合同法》本身。劳动者就业应该由《就业促进法》解决,签了合同后需上缴的保险太高,可以呼吁降低企业税率。

  可以看出,很多问题的争论超过了《劳动合同法》本身所能承载的范围。

  有意思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位博士在记者采访时向记者提起“不落空”的一群。他说,无论怎样制定法律,总会有一些特殊群体,有好处时总有他,有承担时他总不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更直白地撰文说:“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国家应当割谁的肉补劳动者的疮?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割超额利益所得者的肉,补弱势群体的疮。超额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权力者那里,在依靠权力获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资源垄断获取暴利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经营者那里。”(何忠洲)

   中国医保两极分化:国人被分为五个等级的群体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医保,是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原本应该统一的医保制度,被人为分割为四块,将国人分为五个不同等级的群体

  “当务之急还是“盖房子"”。3月3日下午,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熊先军对来访的《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1998年政府搭建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平台,之后又分别在2005年和2007年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而在框架上让医保制度得以完整。

  目前,参加“新农合”的人群已经达到九成,今年将完成覆盖;城镇居民医保的覆盖率今年也将达到一半。

  但在硬币的另一面,至少还有2.5亿人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即使参加了“医保”的10.5亿人,也不时面临着缺医少药和报销比例偏低的问题。

  一步跌进自费医疗的“地狱”

  27岁的苗浴光在最近的一年里,运气差到了极点,命运两次捉弄了这位2006年从辽宁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研究生。

  第一次发生在2007年1月29日的招考公务员体检。之前,她在大连海关的公务员考试中成绩优异,笔试第一,面试第二,只要过了体检这一关,就可以成为大连海关2007年新招3位公务员中的一位。

  但体检中心的医生告诉她,血相偏高,建议立即复查。

  4天之后,在大连工作的舅妈带她到大连友谊医院复查血常规,医生拿到结果后,没敢和苗浴光说实话,而是悄悄地告诉了她的舅妈。

  那一天是2月2日,抚顺市新抚区公安局巡警大队一级警督苗福田和另两位同事一起,正开着一台警车巡逻。9时许,苗福田的手机响起,电话那边,女儿的舅妈说了好多话,他只记住了3个字:白血病。

  半小时后,苗福田和妻子乘上了开往大连的虎跃“快客”,下午2时许到达,妻子和前来接站的苗浴光的舅舅抱头痛哭。

  第一个疗程在大连展开,主要的工作是化疗。两个月的工夫,仅治疗费用,苗福田花去了5万元。

  效果不理想,通过朋友的帮助,苗福田在2007年4月6日把女儿转到北京的解放军307医院继续治疗。次日,老苗回了一趟抚顺,找到昔日的几个同学,盼望着其中的某位同学能够盘下他开价15万的房子。同学塞给他几万块人民币,说:我们不要这房子,如果要了,就叫落井下石。

  大剂量化疗的效果很理想。到6月中旬,常规检查已经无法发现体内的癌细胞,“全家人都感到欣慰”。到此时,治疗费用又增加了8万,这不包括一家四口在北京学知桥边每月两千元的租房费用。

  苗浴光的姐姐大苗在北京联合大学教书,她和父亲一样,献出了自己的造血干细胞。通过配型,父女二人都可以帮助小苗进行骨髓移植。

  在进行骨髓移植手术之前,还需要进行最后一次的腰椎穿刺。

  6月25日,一种名为甲胺蝶呤的药物被注射进苗浴光的腰椎。

  由于上海医药集团华联制药厂生产环节质量控制不严,将另一种只能用于静脉注射的药物——硫酸长春新碱——混进了甲胺蝶呤。腰穿之后第3天,苗浴光在走路时突然摔倒,自此以后,她的腿脚开始麻木,摔跤成为家常便饭。半年之后,当记者在苗家的出租房里见到苗浴光时,她的下肢已经彻底瘫痪。

  小苗的脾气变得越来越坏,年过五旬的父母除了暗自垂泪,在已经瘫痪的小女儿面前不敢流露出一丝绝望的情绪。

  3月2日下午,老苗重新核账:到目前为止,仅仅苗浴光的医药费已经达到了40万,全部是自费。

  苗浴光的花费,并不是白血病患者中的顶级。来自汕头的对外经贸大学2004级本科生熊云(化名),在受到“硫酸长春新碱”伤害之前就已经花费了50万元之巨,“好在学校报销了其中的30万”,熊云的母亲说。同时,在受到假药伤害之前,她已经成功地做完了骨髓移植手术。

  东北人老苗觉得小女儿“点儿背”,和熊云相比,自己小女儿的旧患未除,又添新病;另外,“如果她早半年,辽师大会管她;晚半年,大连海关也会管她;都是公费医疗”。

  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大医保体系之上和之下,分别是公费医疗与自费人群。苗浴光不幸就在后者中。她在2007年的两次“点儿背”,让她从天堂跌入了地狱。

  公费也有级别

  和已经当上大学老师的姐姐大苗一样,苗浴光从小就是一个好学的孩子,一直努力向上。19岁那年她考上大学,在不经意间结束了自己没有医保的历史。

  2006年初,小苗一边找工作一边报考公务员,因为分心而没考上。次年,她全力以赴,终于在上千人的竞争中胜出,一只脚已经踏进了大连海关的大门。

  “如果她的第二只脚也能踏进去,也不得这场病,我苗家就是生活最好最幸福的家庭。”老苗说。

  仅从医保这个角度而言,成为公务员和成为大学生都是公费医疗,但后者属于事业单位。社保资深学者、武汉大学教授王保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公务员看病由财政兜底,即上不封顶,花多少都可以按级别报销绝大部分。而事业单位虽然名义上也是没有封顶线,但因资金来自上面拨的人头费,往往不够,如果单位"创收"不足,医疗费报销就大打折扣。”

  由此也就不难解释,为何对外经贸大学生熊云治病只能报销50万当中的30万,而一位权威经济学家却花费了中央政府千余万元。

  “同时,公费医疗的费用长期以来没有公开,民众并不晓得,公务员们究竟看病花了多少钱。”王保真说。

  对公费医疗的开销数字,《中国新闻周刊》曾经在卫生系统和劳动保障系统多方求证,均被婉拒。只有一位中央部委的相关负责人说了一个大概的数字:在我这里,每天一台宝马车。

  换言之,仅仅这一个部委,一年就要花上亿元的医疗费用。

  目前唯一在公开场合对这一数字有所披露的,是卫生部前副部长殷大奎。2006年9月,殷大奎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健康产业论坛上“放炮”称,中国政府投入的医疗费用中,80%是为了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的。当时,全国卫生总费用约为7000亿元/年,占GDP的5.6%。其中,政府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17%,约1190亿元,这里面的80%——也就是952亿元,用在了850万党政干部身上,其他13亿人分享其余的20%——区区的238亿。

  “福利是刚性的,很难削减。”王保真说。

  三大医保体系的建立

  上世纪60年代建立起来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改革开放而解体。从现代医保制度角度回顾,1998年前,中国人口被分割为两部分:拥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人,他们享有公费医疗的权利;其他的,就是自费医疗人群。

  曾经担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副司长的熊先军回忆,1998年城镇职工医保——三大医保体系的第一个建立的起源,在于配合国企改制。

  以1998年国务院44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国企职工正式从公费医疗人群剥离出来,进入新成立的城镇职工医保体系。文件中这样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单位与职工两者相加之后的缴费,大约只占到职工工资总额的8%,是公务员这个比例(40%)的五分之一。

  “作为城镇职工,一年所缴纳的医保费用总额平均约为1100~1200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员对记者说。与公务员的华屋相比,城镇职工医保只能称得上是草屋。

  后来推出的另两大医保体系——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则是质量更差的草屋了。前者每年的保费约为250~300元,后者约为100元左右。

  具体到报销比例,公务员由于财政兜底,平均可以报销医疗费用的90%左右;在城镇职工医保体系那里,这一比例是70%~80%,在城镇居民医保体系(俗称一老一小,指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那里是50%左右,到了新农合那则只有30%左右。

  三大医保都是有封顶限制的,例如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针对老人和儿童做了不同的限制,前者为7万,后者为13万。

  此前,卫生部医政司原司长于宗河曾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对这一等级制度提出批评:政府应该保证每个公民的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不应厚此薄彼。

  他以上海的医保制度改革举例,公务员们在本世纪初即已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考虑到福利刚性,公务员再另有医疗补贴,“起码逻辑上理顺了”。

  但他同时也承认,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多年来中央部委一直以各种借口不参加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成为改革的阻力之一。

  “目前还有至少2.5亿人没有参加各种形式的医保,所以政府的重点在于雪中送炭。”王保真说。

  熊先军坐在办公室里算了一笔账:城镇职工医保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负担,政府除了在缴费部分免除税收,并无其他扶持;但在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方面,财政缴费占到了七到八成。“比如新农合,100元中,政府出了80元;北京的城镇居民医保,政府出了1400元当中的1100元”。

  “财富的流向,应该说还是正在向弱势群体倾斜。”熊先军表示。

  在草屋搭建之后,由于多种医保制度并存,其中的缝隙与重叠变得不可避免。尽管政府还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农民工两边都不参保或者两边都参保(城镇职工医保与新农合)的事例在各地都曾出现。

  “我们也正在研究相应的办法,但解决起来绝非一朝一夕”,熊先军说,“新农合启动的时候标准只有50元,现在是100元左右,说明草屋正在加固。”(杨中旭)

  (本刊记者陈俊丹对此文亦有贡献)

   温岭的财富民主改革:政府财政支出走向透明公平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人大代表参与政府预算案的决策讨论,使政府的财政支出走向透明、公平、接受公众监督,温岭开了个好头

  2月24日下午,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塘下片代表团除领衔代表莫海亮以外的15名镇人大代表离开会场,抗议该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增加塘下片教育资金投入”的议案并没有被人大主席团采纳。

  在新河镇党委书记朱宝卿和新河镇人大主席林仁福的解释劝说下,退场的代表们才返回会场,继续参加新河镇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人大代表退场表示抗议,这在全国恐怕也是第一次。”温岭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温岭市民主恳谈工作办公室副主任陈奕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仍然很兴奋。

  这是新河镇实行“参与式预算”的第四年。

  此外,温岭市的箬横镇、泽国镇、滨海镇和大溪镇四个镇也在今年首次试行“参与式预算”——人大代表参与政府预算案的决策讨论。

  财富民主之风不仅在这里的乡镇一级推开,也开始扩展到市一级政府——1月13日,“2008年部门(交通)预算民主恳谈会”,温岭市委、人大、政府和16个乡镇(街道)的代表以及部分离退休代表参与恳谈,对温岭市交通部门的预算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民主协商3.0:参与式预算

  除了创办第一家股份制合作企业、迎来新世纪第一缕曙光,温岭还有第三张城市名片:“民主协商”。

  1999年6月,浙江省在全省开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活动。当时温岭市松门镇领导主动向陈奕敏提出,能不能做些创新。这次谈话的成果是后来举办的“农业农村现代化教育论坛”。

  论坛的形式类似记者招待会,干部当面回答居民的各种提问,能解决的当面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需要给出措施和最后解决期限。

  创办者当时并未想到这个小小的创新会走得这么远。那次论坛有100多位居民自发前来参加,对大到投资环境、建设规划,小到邻里纠纷、液化气价格等提出问题。当年松门镇就举办了四期类似的会议。

  1999年底,温岭市委推广了松门镇的做法,各乡镇出现了“民情恳谈”“村民民主日”“农民讲台”等多种活动形式。后来,这些形式多样的民主对话活动统一更名为“民主恳谈”,被推广到乡镇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和非公有制企业。

  开展得好的乡镇可以在年终考核时获得“创新奖”,年底考核还可以多计入一分。

  在不断介入的学者和媒体的影响下,陈奕敏认为民主恳谈不仅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载体,更是基层民主的一种原创形式。2001年以后,一些乡镇开始以民主恳谈的方式就某些重大的决策议题征求公众意见,并有选择性地采纳。

  2005年,民主恳谈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温岭人开始利用民主恳谈激活处于“不活跃”状态的基层人大,试图将游离于体制外的民主恳谈会纳入现行的制度框架内。

  也是从这一年开始,新河镇的人大代表可以对镇政府预算提出质询和修正。

  充满火药味的人大会场

  “程序安排我们就讨论了十遍左右,最开始的那个方案被专家否定了,又制订第二个。这次人代会只准备了一个月,是最仓促的一次。”新河镇党政办副主任、人大政协干事张小鹏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根据《新河镇预算民主恳谈实施办法(试行)》,在人代会召开之前,由镇人大主席团领导下的人大财经小组组织预算报告初审民主恳谈会。不是人大代表的普通民众也可以参与,报名被批准参会后,分为工业、农业、社会三个专门小组进行讨论,各小组形成预算初审报告。

  2月23日下午,在新河镇政府五楼会议室召开的新河镇2008年预算草案初审会议上,社会事业组要求追加老城区改造、塘下片教育投入、综治、历史文化遗产修复、农民健康体检工程、健康俱乐部建设等支出。其他两个小组也各自提出了预算各项增减的建议。

  当日下午各代表团审议镇政府、人大两个工作报告及预算草案。

  根据新河镇《2008年财政预算细化说明》显示,2008年新河镇计划收入15530万元,其中的最大收入是土地出让金返还,预计9990万元。计划支出15500万元,最多的是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共计6530万元。包括项目征地报批成本3000万,各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支出1100万,各地块政策处理费用300万元,江滨公园建设350万元等。

  4年的参与式预算实践极大地提高了人大代表的参政议政水平,代表们发言尖锐积极,不少代表还保留了去年的预算草案,拿出来与今年的对比。

  2月24日上午,预算民主恳谈会举行,人大代表开始审议预算报告,镇政府负责人回答人大代表提出的询问,政府根据恳谈内容修改预算。这次还增设了一个环节,各团可以由领衔代表与普通代表商议,五人联名提出修正议案。

  肖家桥村代表颜玮钧提出,农村联网公路经费目前只有80万元,应该增加到100万元。他还建议对农村4米宽以上的村道进行补助,建议从交通尾欠工程一项和疾病防治一项各减少10万元。

  对此,新河镇镇长郭海灵答复,如果按这样的标准,补助范围一下子就很大了,经费将远不止20万元,而是后面再加个0,所以这一项还是要坚持原来的政策。

  上莫村代表莫海亮则提出塘下中学门口交通环境比较差、还没有操场等,远远比不上新河镇中学和长屿中学,应该加大投入。为了计算出相对可靠的数据,他不但请来列席的塘下中学校长,还专门打电话叫来下林小学校长,计算出应该加大投入到200万元。

  此外,他还提出,预算细化仍然不够,如支出方面的第一项里各地块“政策处理”(即付给农民的土地征用费)300万元,到底用于哪些地方?

  副镇长黄文烨当场答复他关于学校建设的问题:镇里确定2008年为“校网调整年”和“校舍建设年”,需新建部分教学楼、食宿楼。因为塘下片的下林小学暂时保留,所以没有大的建设项目,但这不意味着不投入。比如,校建工程有750万元的预算。如果有项目,这笔预算就可以支持,如塘下中学校门口环境改造、下林小学的食堂建设、塘下小学的电脑室建设等,已经都有过投入。

  对于预算细化不够的问题,黄文烨没有回答。

  但塘下片的其他代表对此答复不满意,于是出现开头退出会场的那一幕。

  最后,在收到的17个修正案中,除了与预算无关的、政府已做修改的及协商解决的提案,只有老城区改造和通向旅游景点长屿洞天的长麻路建设两个修正案参加票决。表决结果出乎政府工作人员的预料,这两个修正案都因反对票超过半数而没有获得通过。

  “各个代表团都是从自己村的利益出发提出修正案,马上进行票决很难获得通过。这里明年我们会增设一个环节,安排各个代表团游说、彼此妥协的时间,此后再进行票决。”陈奕敏说。

  对预算修正案投票表决,不是人大常用的举手表决,也是此次“参与式预算”的新亮点。

  “中国人都讲"面子",怕得罪人,即使心里不同意也不敢不举手,用举手表决修正案难以表达代表的真实意愿。”张小鹏说。

  政府压力减轻了

  票决预算修正议案之后,人大代表全体举手通过了《新河镇2008年预算修改方案》,这个方案对预算草案做出五项修改,如:交通运输支出中农村联网公路支出增加20万元,综合治理支出增加50万元。城乡社区管理事务中项目征地报批成本减少50万元,各地块政策处理费用减少20万元,等等。

  “乡镇一级财政问题比较多,收支平衡压力大,教育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和社会事业等刚性支出加大了,民生工程、社会事业工程不断增多。蛋糕就这么大,怎么分?政府的压力也很大。”新河镇镇长郭海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现在让人大代表参与预算,预算制定更加合理,也更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也减轻了镇长的压力。财务公开透明,支出按照预算来执行,村一级来要钱上项目的现象减少了。”

  据他介绍,在财政预算执行半年以后,还要开一次民主恳谈会,请人大代表来对预算大方向进行调整。每个季度政府都会向财经小组、人大主席团汇报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监督。

  人大代表讲“实惠”

  莫海亮递过来的名片上,在自己公司的名称下面,还用红字印着“温岭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农民群众就是"实惠",大家都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参加预算审议一方面是规范政府行为,一方面财政预算合不合理,也对老百姓影响很大。”莫海亮说。

  竞选人大代表,是最近几年温岭商人中的热门活动。张小鹏说:“一是有政治地位;二是显示了一种信誉,和人大代表做生意会比较放心;三是方便和政府打交道,也能参与政治,说得上话,争取自己的利益。”

  颜玮钧是肖家桥村村主任,今年是他当村干部的第26年,市人大代表第18年。去年他当选镇人大代表,提了个加强工业区投入的修正案。当记者问他为什么提这个时,他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因为家里开了个小厂,做机械的。

  当人大代表并不是从天而降的桂冠。据张小鹏说,竞选镇一级人大代表大概要花10万到20万元,竞选市人大代表要花50万元。这些钱大多花在请选民吃饭,在当地办公益事业,比如为当地的老年协会捐钱、修路等。

  根据《新河镇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大会代表情况表》显示,绝大多数人大代表是村干部或者曾经担任过村干部。村干部的选举更为昂贵。选村长至少要花50万,花200万还没有竞选上的并不罕见。

  不排除部分富裕了的商人追求政治地位参选,但巨大的土地转让利益驱动也不可小觑。当地居民张玮珑告诉记者,尤其是城郊农村的土地升值很快,村委会参与土地流转权力很大。比如给政府的价格是十几万元一亩,却只需要给农民两万多元一亩。巨大的利益导致干群矛盾尖锐,相关事件也曾经发生过。

  2005年,新河镇第一次搞参与式预算,莫海亮没有发言,他记得那时候经常冷场,主持人不断地调动气氛,叫人发言。“我在看,到底发言了有没有用,年底看决算报告,他们还真按照预算实行了。现在感觉发言比不发言好。”他说。

  每一个来温岭的专家和记者几乎都会问陈奕敏,温岭的民主协商如何制度化,陈奕敏开玩笑说:“制度化?化不了。”

  虽然现在和人大制度结合,但民主协商的前路依然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对此,陈奕敏的期望很小也很大。

  在他看来,重要的是对老百姓进行民主熏陶,让民主成为他们的习惯和生活方式。 (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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