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合理配置宏观调控部门职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
二、加强能源管理机构。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建国家能源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上图:国家发改委这次属于“调整”(资料图片)
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傅汉荣、李宜航、韩平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发改委主任李妙娟昨晚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发改委的机构职能既有加强,也有减少;将来省里的机构是否与国家作上下对口的改革或调整,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广东的实际而定。
广东审批项目下放得七七八八 李妙娟认为,目前的这个机构改革方案,是根据长期以来政府机构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情况而慎重选择制定的。
从国家层面来看,这个方案顺应了当前经济和社会管理的需要,符合目前行政机构设置的需要,符合大势和发展的方向。
“在这个方案中,发改委的机构和职能既有加强,也有一些减少。”李妙娟说。方案要求国家发改委加强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宏观调控的职能,增强宏观调控的科学性和预见性,为确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形成科学、权威、高效的机构。在这一新体制下,包括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等几个部门都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方向非常正确。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发改委要“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李妙娟认为,这很符合现实情况。“其实从广东省发改委的角度来说,近几年来具体的审批项目早就下放得七七八八了,省发改委在加强宏观管理方面主要就是"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推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大项目,推进经济的合理布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等宏观的改革举措。”
据李妙娟介绍,目前省发改委有多少审批权,下面的市就有多少。比如投资方面,省级的项目、需要省里综合投资的,才过到省发改委手里审核一下,再报到省政府审批;而行业里面的项目,基本上审批就在各大行业里面。省发改委在这中间只起到综合协调的作用。省一级发改委需要审批的项目,往往都是需要国家审批的项目。
成立能源局凸显其战略地位 李妙娟兼任着省能源办主任职务。针对“大部制改革”方案中引人注目的能源管理机构一块,她表示,成立国家能源委和能源局,凸显了能源在国家的战略地位。目前的改革方案是一个稳妥的、逐步推进的改革方案。
据介绍,国家原来就设有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和能源办,领导小组的组长是温家宝总理,能源办主任是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但这个能源办的职能主要不是搞项目,而是研究战略和政策,包括《能源法》的立法等大问题。国家发改委里也设有一个能源局,具体是管行业这一块,如项目的审批等,它和国家能源办是有所区分的。
“现在实行机构改革后,把这些机构都合在了一块,而且把原来隶属于国防科工委的核电方面的管理机构并了过来,归成一类。”李妙娟说,新组建了国家能源局后,国家把它放在发改委来管理,同时又在它的上面设立一个高层次的议事机构———国家能源委。这样一来,新的国家能源局将负责具体的能源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的制定、发展新能源、促进能源节约等工作。由于核电科学研究方面的职能也并了过来,国家就可以集中更大的力量去进行核电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至于实行机构改革后,广东省的相关机构要不要作相应的改革或调整,李妙娟表示,要看省委、省政府如何决定。“过去的改革,省里有些也没有完全上下对口,还是根据广东的实际而定。我们作为部门,执行。”
(责任编辑:王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