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情突发,我们从容应对
主持人:本报记者 刘晓鹏
嘉宾:
张广宁代表(广州市市长)
陈振楼代表(民进上海市委副主委,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院长)
石 英代表(辽宁大学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
突发公共事件,关系民生,也考验政府。
从2003年的非典疫情到2008年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的努力贯穿了本届政府这5年。2005年1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随后成立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2007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国在应急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何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本报邀请三位人大代表献计献策。
灾难突然来临
应急机制化险为夷
主持人:今年春节前,我国南方地区发生了严重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这种状况下,我们的应急管理机制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效果如何?
张广宁:今年春节前,受冰冻雨雪灾害天气影响,北上交通受阻,造成广州地区300多万旅客滞留。其中广州火车站最为严重,有200多万名旅客滞留。尽管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但火车站人流如潮的场景仍历历在目。
每天疏导数十万的滞留旅客,但整个春运期间广州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治安刑事案件,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因踩踏产生的群死群伤事件。回想起来,广州春运之所以能够安全度过,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且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优化。虽然有很多危险、不可预测因素,但由于应急机制高效运转,各部门密切配合,终于化险为夷。
石英:在这次抗击雪灾过程中,应急管理体系发挥了不可缺少的作用。给人印象最深的是信息发布的透明和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和媒体,从国务院的应急指挥中心到各级地方政府,有关灾害和抗灾的信息得到广泛的传播。
对于有关职能部门而言,获得这些信息可以使他们判断形势、果断决策;对于普通公众而言,这些信息可以使他们对自己的行程和生活做出合理的安排,避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从非典到雪灾
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形成
主持人:这5年中,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这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石英:以前,应急管理体制的问题没有引起大家的充分重视。非典之后,国家对于建立应急管理的机制有系统的部署。党中央明确要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随后,国务院又编制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了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有了方案,有了机构。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7年,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这部法律可以说成为完善应急管理的依据。发生突发事件,那些承担管理职能、掌握相应资源的部门如何发挥作用,如何配合是一个关键问题。权责对应才能更好地各司其职,《突发事件应对法》正是从国家法律的层面把这些部门的责任和权力予以明确。遇到突发事件,谁该干什么清楚了,如果没有能够履行职责,追究谁的责任也就很清楚。
张广宁:过去5年,广州经历了两次大的考验:一次是2003年的非典,一是今年年初的春运,都是从未有过的。在非典之后,广州在城市管理应急机制方面进行了不少探索。尤其是这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期间,广州市果断启动预案,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旅客疏导体系、安全保卫体系、“人性化服务”保障体系以及舆论宣传体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振楼:从国家层面来说,我国的应急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各级地方政府,也在此基础上完善当地的应急管理机制。比如在上海,每年都要把上海全市四十几个相关的委办局聚集起来,汇报去年抗灾情况,预测新的一年可能会有哪些灾情,并发出减灾白皮书,提出各种应急预案,供政府部门决策参考。
如何完善
期待更大范围的协调组织
主持人:回顾5年内发生的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形式千差万别,可以说政府的应急管理随时面临挑战,要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还需要做些什么?
陈振楼:下一步需要做的,就是进一步完善各地的应急组织机制和协调机制,真正将应急方案有效运转起来。这需要各级管理部门,有一个用科学应急管理机制指导实践的意识。过去,我们的应急工作还是习惯于一窝蜂、集体动员式的办法。要进一步提升人们对应急机制的认识,最关键的是要加强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地方官员的教育。比如说,先去扫雪,还是先保障应急指挥的通信网络畅通,这些都需要一个科学、可操作的应急管理机制来加以指导。
张广宁:今年春节的非常事件过去了,广州取得了一定经验,但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反思。比如广州的应急管理系统,只在城市自己能够管辖的范围内“应急”。如何建立更大范围的协调组织与应急系统,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另外,面对重大突发事件,如何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还有待各方努力。还有,城市管理中如何建立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机制,还有待进一步探讨。
石英:《突发事件应对法》出台后,应急管理的法制建设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加强。比如,对于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专项方面法律法规应该进一步健全,对于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应急管理责任和义务应该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同时,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机构大都是近几年建立起来的,这些机构的工作方式、在常态下的工作职责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索。
(本报记者李 刚 曹玲娟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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