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把出生性别比作为各级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将各省和直辖市的考核情况进行排序,以加大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的工作力度。”3月1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议案截止日”,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郑重提交了这份名为《关于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工作力度的建议》。
郭丽虹同时建议,多方面制定女性优先的政策,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加强舆论宣传教育,倡导尊重女性、女性优先的社会风尚,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和偏见;对独女家庭等发放政府补贴,加快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障制度的步伐;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的新型生育观,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严格控制正规渠道的性别鉴定和人流手术,严厉惩治非正规渠道的性别鉴定和人流手术,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违法行为。
郭丽虹代表认为,国家应该高度关注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多角度全方位地采取措施进行调控,防止问题的进一步恶化,并使之向着恢复常态发展。
与郭丽虹同在内蒙古代表团的呼和浩特市口腔医院副院长吕秋娥代表,则就此提出了《关于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的建议》。她认为,从2004年开始在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开展的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但每月50元的标准仅能帮助农村老人解决部分日常生活开销,对一些比较富裕的农村群众特别是年轻人吸引力还不大,不利于超生、出生性别选择等现象的减少。
吕秋娥建议,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群众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相关政策标准的提高,逐步提高奖励扶助金标准,适应当前我国城镇居民收入提高、相关惠民政策标准提高的新形势,她同时建议建立随农民收入增长情况而提高奖励扶助标准的定期调整机制,保持和增强制度的预期效力。
她提议可以从今年起,将奖励扶助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至100元。(乔虹) (来源:中国妇女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