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13日电(记者叶健) 太原市4家房产公司因违反了《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擅自预售房地产项目,日前被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立案查处。
据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介绍,被查处的这4家公司及项目是山西同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同晟商务公寓”项目,烈羊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光华苑二期”项目,山西申华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盛华领寓”项目,山西厚德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千风景苑”项目。
太原市房地产监察大队提醒购房者,在房产公司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切勿购买其项目,否则一旦发生纠纷等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保障。
据悉,今年以来太原市已有8家房产公司因违规预售房产而遭到曝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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