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宏:法官待遇应超公务员 称与张茵不同
大河网讯 (大河网记者陈耀文 郭俊华)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泌阳县副院长兼少年法庭庭长李其宏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表示,法官的工作量与收入不成比例,法官的待遇应该高于公务员。
李其宏说,2007年,法官的待遇才进入公务员序列,待遇才有所提高,即使这样,象她这样担任基层法院领导的法官每月才有1000多块钱的工资,勉强维持生活。而且法官的工作量大,几乎很少有周末休息的时间。2002年到2005年,连续四年,泌阳县法院都有一名法官在工作岗位上去世。
李其宏认为,提高法官的待遇,除了防止法官在判案时受贿,保持司法的独立性,还有助于法官队伍的稳定。“因为收入不高,一部分法官转行当了律师”,提高待遇有助于解决法官流失问题,李其宏说。
李其宏还称,她不同于张茵,张茵代表的富豪群体不存在生活的问题,而法官却存在着生活的压力,她不是站在个人的立场上,而是为整个法官群体呼吁。李其宏表示,如果法官的待遇能够解决,即使有人不理解,她也会很欣慰。
李其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泌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少年法庭庭长。她审结的820件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改判、无超时、无上访、无缠诉、无一错案。她审判的848名未成年犯,无一人重新犯罪,其中302人升入高一级学校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她在全国最早创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矫治中心,荣获“全国模范法官”、“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中国青年卫士”、“全国优秀女法官”等称号。
(责任编辑:赵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