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消息 特派记者许琛、王雷、韩平报道:昨日是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交议案截止日。据悉,广东代表团代表共提出议案16件。全团计有13名代表领衔提出议案,其中有6名是新当选的代表,共有637人次参与了联名。
截至3月12日18时,广东团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87件。
据了解,广东代表团代表提出的议案都是法律案,代表提出的16件议案中,要求制定法律的有8件,要求修改现行法律的有7件,要求解释法律的有1件。
今年,代表们关注民生,关注社会经济发展,所提议案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如要求制定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法、出入境管理法、价格法、土壤保护法、行业协会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网络文化产业促进法,要求修改刑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担保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侨眷权益保护法,明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等。代表提出的议案比较规范,质量较高。
在代表已提出的187件建议中,政法方面的62件,财经方面的58件,农村方面的15件,教科文卫方面的31件,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17件,华侨宗教方面的3件,外事方面的1件。
大会规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截止时间到18日中午12时。据了解还有不少代表在草拟建议,将在大会闭会前陆续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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